北京出台20条举措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由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北京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近日在首都之窗进行了全文展示。这份文件中提出了20条切实举措,把夯实基础、畅通渠道、提升服务能力和释放市场活力这四个层面的工作安排得非常细致。其中,张月朦作为记者,在对这一政策解读时特别指出,政府依法依规对公共数据开放是第一步。 这次出台的政策要求相关企业把水、电、气、热以及公共交通等领域掌握的公共数据拿出来进行开发利用。同时,文件明确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无偿使用公共数据来开发公益产品。为了确保政策的落实,《实施意见》还强调,要严格遵循“一数一源一标准”的原则,从源头上提升公共数据的质量,并且给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数据资源进行登记管理。 为了让数据流通起来,《实施意见》提出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开放数据。特别是在那些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急需解决的行业和领域,要优先推进全量数据目录和样例数据的公开。在管理方面,政府将探索建立分类分级的授权机制,并加快建设一批公共数据专区。对于用于公共治理或公益事业的运营服务费用,文件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免费使用;而用于产业发展的部分,则允许收取一定费用。 为了增强服务能力,《实施意见》提出要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并打造训练基地。通过共建共享语料库来赋能人工智能应用,还将建设智慧城市仿真平台以聚合创新资源。为了释放市场创新活力,文件进一步丰富了应用场景。对于企业持有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进行了重点强调。 与此同时,《实施意见》还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在机构编制上优化配置以明确职责边界;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全过程的监管;鼓励先行先试并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精神。充分认识到大规模数据利用可能带来的风险后,政策强调要坚决防止“数据上的腐败”等问题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