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徐光宇因零对价受让股权卷入债务纠纷 被判承担50万元清偿责任

一起看似普通的债务纠纷,因为牵涉演艺界人士,引发了社会对“干股”法律风险的关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案件显示:被告徐光宇2018年应朋友邀请,为某装饰公司开业无偿站台,随后接受该公司赠与的10%“干股”并完成工商登记。虽然他从未实际出资、也未参与公司经营,但根据《公司法》有关司法解释,债权人宫某在追讨21万元工程款未果后,将包括徐光宇在内的五名股东一并起诉至法院。

市场经济以信用为基础,股权登记既是权利证明,也是责任标记。以“情面”替代审慎、以“挂名”换取便利,往往会在企业经营波动或债务集中暴露时付出代价。对个人而言,看似“零成本”的股权安排也应以规则为边界;对企业而言,规范治理、真实出资、透明运营,才是减少纠纷、稳定预期的长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