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强化直播带货食品安全监管 平台须显著设置投诉渠道

近年来,直播电商成为食品消费的重要增量渠道,推动农产品上行、品牌直达消费者,在丰富供给、提升交易效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与此同时,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售卖过期食品、诱导场外交易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一些消费者在权益受损后面临投诉入口不清、主体难找、证据难留等现实困境。

围绕这些痛点,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在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对制度要点作出解读,释放出加强直播电商食品安全全链条治理的明确信号。

一是问题集中在“买得快、退得慢、证据弱”。

直播间交易具有即时性强、信息密度高、促销节奏快等特点,消费者往往在“限时”“秒杀”等氛围带动下迅速下单,事后发现货不对板、质量存疑或过期变质时,容易遭遇维权链条拉长。

部分商家通过引导私下转账、跳转外部链接等方式规避平台规则,造成交易凭证缺失;同时,直播内容易被删除或难以固定,消费者难以证明主播承诺、宣传用语与实际商品之间的差异,导致“说不清、举不出、追不回”。

二是原因在于“责任边界模糊与监管适配滞后”并存。

直播电商涉及平台、商家、代运营、供应链与营销人员多主体协同,传统监管更多围绕实体店与常规线上店铺展开,在直播场景下,宣传、成交、履约和售后可能分散在不同主体与不同链路,导致责任认定复杂。

此外,直播内容呈现高度动态化,违法违规线索具有瞬时性、隐蔽性,监管取证、风险研判与抽检覆盖需要更强的数据化支撑。

若缺乏统一的合规要求与可操作的证据规则,消费者和监管部门都容易陷入“发现问题难、固定证据难、追责落地难”。

三是影响不仅关乎个体权益,也关系行业生态与食品安全底线。

食品安全具有公共性,一旦直播间成为问题食品流通的“快车道”,不仅损害消费者健康权益,也会挤压守法经营者空间,扰乱公平竞争秩序,进而影响直播电商的可持续发展。

更重要的是,直播带货的传播效应强、销售规模大,若风险处置不及时,容易形成集中性投诉和舆情波动,带来更高的社会治理成本。

四是对策上,《规定》突出“维权渠道、监管支撑、处罚威慑”三向发力,推动形成闭环治理机制。

首先,在维权渠道方面,要求平台在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渠道,降低消费者“找不到入口”的门槛,提升问题发现与处置效率。

其次,在监管支撑方面,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强调实现食品抽检“品类全覆盖、风险早发现”,以更具针对性的抽检与监测提升风险识别能力。

同时,《规定》明确监管部门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作为行政处罚的电子数据证据,有助于破解直播场景中“证据易消失、难固定”的痛点,增强执法可操作性,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

再次,在处罚威慑方面,构建阶梯式处罚体系:对平台未履行登记审核、报告处置等义务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对经营者在培训、合规审核、选品管理、行为规范等环节违反要求的,先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对“店播”未建立管理制度、未查验资质或未公示许可信息等情形,分别依据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依法处理。

与此同时,对直播营销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由所在单位承担行政责任,推动责任链条向前延伸、向内压实,形成“平台+运营者+营销人员”的可追溯体系。

五是前景上,规范将推动直播电商食品赛道从“流量竞争”迈向“质量竞争”。

《规定》设置较长的实施过渡期,有利于平台、商家和相关从业者完善制度、补齐能力短板。

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平台将加快优化投诉处理机制、提升准入审核与巡查能力;经营者将更加重视供应链管理、合规审查与产品资质公示;直播团队也将更审慎对待宣传话术与商品背书。

随着抽检监测与电子证据规则落地,监管部门对直播带货的风险预警与快速处置能力有望增强,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空间将进一步收窄,消费者获得感与安全感将逐步提升。

新规的出台体现了监管部门对新兴业态发展中出现问题的及时回应和有效治理。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在鼓励创新与保障安全之间找到平衡点,考验着监管智慧。

只有通过制度创新和严格执法,才能让消费者在享受便利的同时,真正实现安全消费、放心消费,推动直播电商行业走向规范化、可持续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