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这两个案例来自黑龙江和广西

大家好,今天跟大家分享两个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典型案例。这两个案例分别来自黑龙江和广西。 先说黑龙江的例子。2025年4月,黑龙江某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在查卷宗的时候,发现市卫生健康局在处理一起医院被罚的案子时,把罚款要求缴到了下属执法机构的账户里,过了14天才给交进国库。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立马开始调查,发现罚了医院1.5万元,这明显不是当场能罚能收的情况,属于违规。既然不符合当场收缴的条件,市卫生健康局却没有把这笔钱及时上交给国库,在单位账户里滞留了14天。根据规定,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给市卫生健康局下了限期整改的命令。很快,市卫生健康局就换了一个收缴账户,让被罚的医院直接把钱交到国库去了。 这个案子的典型意义在于罚缴分离制度是非常重要的规范。如果这笔钱在单位账户里待得久了,容易出现资金截留挪用的问题。这次监督处理及时让他们纠正了错误,给其他部门提了个醒,也表明了坚决整治执法问题、维护法治权威的决心。 接下来是广西的例子。2025年5月,广西某县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发现县住建局在处理一个案子的时候,5次延长了扣押期限,扣押涉案财物达6个月之久。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查这件事,调阅了县住建局2023年以来的案卷。结果发现有3起案子中扣押期限被延长了两次以上,违反了行政强制法中关于查封扣押不得超过30天的规定。 为了整改问题并警示他人,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把线索交给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县住建局赶紧自查自纠退还超期扣押的财物,还在系统内部开展了专题警示教育培训。纪检监察机关最后处理了2名相关人员。 这个案子说明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严守法定时限。县住建局多次违规延长扣押期限、超期扣押涉案财物,反映了执法程序意识淡薄和权力运行失范的问题。通过这次个案调查和专项教育整顿,强化了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和法治能力,从源头上规范了行政强制权的行使。 这两个案例的来源是司法部,编辑是任晓,校对是仲崇丽,审核是张传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