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25年12月底发布通知,决定支持约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1月23日,三部门正式对外公示试点城市名单,济南成功入选。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月2日,试点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有奖发票试点政策的推出,是在新形势下推动消费领域改革的一项举措。当前,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仍是经济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有奖发票制度通过在消费端设置激励,引导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主动索取发票,既能带动消费活跃度,也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减少偷逃税行为。 根据试点方案,消费者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八大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取得票面金额达到规定标准的发票后,即可参与抽奖。上述行业与居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覆盖购物、就餐、出行旅游、文体休闲和生活服务等主要消费场景,具备较强的参与基础。 试点政策的激励力度也较为明确。根据三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表述,单张发票奖金不超过800元,既兼顾吸引力,也有利于政策长期运行。中央财政将结合试点城市实际情况分档安排奖补资金,保障试点工作开展。 有奖发票试点的落地需要配套机制支撑。试点城市将负责组织具体抽奖工作,建立相应的发票管理和奖励发放体系。这也要求主管部门加强协同,完善信息系统,确保发票真伪核验、中奖者身份确认、奖金发放等环节规范严谨。同时,还需加强宣传提示,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 从更深层看,有奖发票试点表明了消费激励方式的探索。与传统补贴相比,有奖发票更贴近市场运行逻辑,参与门槛更低、互动性更强,更容易调动消费者索票的主动性。试点经验也有望为其他城市提供参考,推动形成更完善的消费激励机制。
有奖发票试点既是促消费的阶段性工具,也是完善现代流通体系的制度探索;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政策红利能否转化为市场活力,关键在于政府、企业与消费者形成合力。覆盖约50城的试点进展,或将为消费升级提供新的政策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