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专家:不让“小错变成大祸”

新年第一天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把以往未满十六周岁免拘留的规定给彻底打破了,只要是十四到十六岁的孩子,要是干出那种特别恶劣或者一年内两次以上违法的事儿,也能被执行行政拘留。这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说的话,她觉得这样做能让处罚跟违法行为的程度更匹配,震慑那些年纪轻轻就乱来的人,不让“小错变成大祸”。 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提到,这次新法不再是简单地“一刀切”,而是开始讲究精准干预了。它把那些屡教不改或者特别坏的行为抓出来补上了惩戒的漏洞,还特别强调了不处罚也不等于不管教的矫治教育原则。如果警察决定不拘留孩子,那就得给他们训诫、心理辅导或者行为矫治之类的处理,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一放了之了。 新法还在程序上给孩子们织了一张严实的保护网。对于可能要被拘留的案子,现在得提前告诉家长有听证的权利,而且听证的过程是不公开的,这样就能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郑子殷是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的主任,他觉得校园欺凌这回算是彻底被点名了。以后要是有人用打、骂或者恐吓的方式欺负同学,学校就不能再拿“他还是个孩子”当借口来挡事了。学校得变成法治的执行者和守门人,好好分辨行为的性质并依法处理。 刘晓春表示,这次的法律既给了受害者更有力的救济途径,也逼着家长和学校负起该负的责任,大家一起管起来。中央政法委的数据显示,到了2025年,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人数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9.8%和2.2%,这是头一回出现了“双下降”。 最后该怎么办才能让法律的精神真的落到实处呢?苑宁宁建议赶紧制定统一的执法与矫治指引,别让各地执法尺度乱了套。她还提到要建立起公安、检察等多个部门的联动平台,搞跨部门的协作;同时也要把基层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提上去,这样才能真正改变孩子们的行为。这是李万祥从经济日报发出来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