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在办理一起市场主体登记违法案件中,依据听证程序对处罚幅度作出调整:涉事小型食品企业因提交虚假材料变更法定代表人,违法事实明确,监管部门依法拟作出撤销登记、相关人员登记限制及罚款等处罚;经听证审查后,罚款由原拟15万元调整为5万元。
在依法纠偏的同时,更注重处罚与实际承受能力相匹配,折射出基层监管在“守底线”和“稳预期”之间的精细平衡。
看问题,关键在于登记诚信是市场运行的基础。
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具有公示效力,直接影响交易相对方判断、融资授信评估与监管资源配置。
通过冒用股东签名、伪造股东会决议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破坏了登记制度的权威性,也容易引发股权纠纷、债权风险和连带的信用问题。
对此依法惩戒,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应有之义,也是防止“以假乱真”产生示范效应的必要举措。
析原因,此类行为往往与企业内部治理失序、股东矛盾激化等因素交织。
案件材料显示,企业长期亏损且股东意见分歧突出,治理结构运行不畅,导致在经营压力与内部博弈下出现以不规范方式推进工商变更的冲动。
现实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资金链紧张、治理机制不健全、法律意识相对薄弱,是引发登记环节违规的重要土壤。
监管部门在认定违法的同时,对企业是否存在明显主观恶意、是否主动纠正、是否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进行核实,有助于推动从“只看结果”向“兼顾动机、过程与后果”的综合判断转变。
看影响,处罚尺度的精准化既关乎执法公信,也关乎营商预期。
若对不同情形不加区分地适用高额处罚,可能导致部分经营困难企业“因罚致困”“因罚致停”,就业与产业链稳定也会受到波及;而若对违法行为放任不管,又会使制度刚性被稀释,破坏公平竞争环境。
此次通过听证程序,执法人员在确认违法事实成立、应受惩处的前提下,结合企业无明显主观恶意、已主动纠正且未造成实际危害等情节,并依据资产负债表等材料核验经营困难程度,最终调整罚款幅度,体现了程序保障与实质审查并重,也释放出“依法监管、过罚相当”的明确信号。
出对策,制度化治理需要形成“处罚+辅导”的闭环。
晋安区市场监管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后,同步向企业送达合规经营建议,聚焦规范公司治理、完善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化解股东纠纷等关键环节,推动企业从源头减少再次违法风险。
这种做法强调把行政执法与普法服务、风险提示相结合,通过可操作的合规指引,帮助小微企业将“被动纠错”转化为“主动合规”。
从更大范围看,监管部门近年来对轻微违法依法免予立案、对符合条件案件依法减轻处罚并累计减免金额,表明在法治框架内探索更优治理方案正在形成常态化机制,有利于把有限执法资源更多投向群众关切、风险较高、影响较大的领域。
望前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在于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治理。
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推进,市场主体登记的真实、准确、完整将更受重视。
基层监管在依法严惩虚假登记、恶意逃避责任等行为的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裁量基准和证据审查规则,强化听证、告知、释法说理等程序运用,让企业明白“哪里不能碰、触线会怎样、合规怎么做”。
同时,可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治理辅导和风险预警,推动其建立规范的股东会决策、印章管理、授权委托与信息公示制度,减少因内部纠纷外溢引发的行政风险和信用损失。
可以预见,执法尺度更精细、服务指引更具体,将成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方向。
市场监管与营商环境优化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可以实现有机统一。
晋安区市场监管部门的这一案例表明,严格执法与人文关怀、维护秩序与帮扶企业,完全可以在听证程序、综合裁量等制度框架内实现平衡。
这种既坚守底线又富有温度的执法方式,不仅为涉事企业减轻了负担,也为整个市场营造了更加公平、理性的环保境。
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大背景下,这样的柔性执法实践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值得推广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