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法院破产审判成效显著 2025年化解债务35亿元盘活资产5.4亿元

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企业破产处置已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课题。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将破产审判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长期以来,企业破产案件存在处置周期长、资产变现难、职工安置压力大等现实困境。

滨州中院调研发现,这些问题主要源于三方面:一是破产程序中的跨部门协作不畅,二是市场化处置机制不完善,三是专业化服务平台缺失。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市场要素的优化配置,影响了区域经济发展活力。

面对这些挑战,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推出"凤栖梧"破产审判品牌,构建了"线上平台+线下中心"的立体化服务体系。

该体系通过建立投资人库、困境企业信息提前发布等制度,实现了破产财产处置全流程服务。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该院与20余个政府部门建立了专项协作机制,形成了破产处置的"滨州模式"。

在具体实践中,滨州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以宏泰置业破产清算案为例,法院通过创新管理人选任机制、运用破产援助资金等方式,成功化解6.5亿元债务,使"东区第一烂尾楼"项目重获新生。

瑞弘公司重整案则保障了528名业主权益,入选全省执破融合典型案例。

数据显示,2025年滨州法院通过破产审判共释放土地资源800亩,安置职工460人。

这些成果不仅盘活了存量资产,更促进了产业升级和就业稳定。

"凤栖梧"机制因此被山东省高院、省工商联作为全省唯一试点经验推广。

展望未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破产审判改革。

重点将放在三方面:一是完善府院联动长效机制,二是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三是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

这些举措将进一步增强司法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破产制度的意义,在于用法治方式为市场“止损”“修复”“再出发”提供路径。

把破产审判做深做实,既要依法维护债权公平受偿与各方合法权益,也要通过机制创新降低处置成本、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以更高质效的市场出清与企业救治回应发展之需,才能让营商环境的“可预期”转化为投资兴业的“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