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就一例患者在接受心脏介入治疗过程中死亡的医疗事件对外发布情况说明。
院方表示,事件发生后已协助开展尸检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对鉴定结论予以尊重。
该通报回应了公众对“患者因胃部不适就诊却在心脏手术中离世”的疑问,释放出医院在责任认定、后续处置与改进管理等方面的态度与措施。
问题:从通报信息看,涉事患者为60岁女性。
2025年4月18日,患者因上腹痛至该院消化内科门诊就诊后自行回家;4月27日,患者因“心悸1年”前往心血管内科门诊,后以“室性期前收缩”收治入院。
4月29日,患者接受电生理检查及射频消融术,术中突发呼吸心跳骤停,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之所以引发关注,核心在于门诊就诊与住院手术之间时间接近、科室跨度较大,容易造成公众对诊疗链条与风险控制的担忧。
原因:省、市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给出的要点包括三方面:其一,医方开展射频消融术具备手术适应证,说明从疾病指征与治疗路径上并非“无端手术”;其二,医方在风险沟通告知方面不到位,意味着患者及家属对手术风险、并发症概率、替代治疗方案等信息的知情程度不足;其三,医方在手术操作上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术中出现“可以预见但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最终导致严重后果。
综合上述因素,鉴定结论认定医方存在过失,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并由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就医疗治理规律而言,类似事件往往集中暴露两类短板:一是知情同意的质量不高,告知形式化、沟通记录不完整,导致风险理解落差;二是对高风险介入操作的全流程安全控制不到位,包括术前评估、术中监测、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关键环节复核等未形成更高标准的“闭环”。
影响:一方面,此类事件对当事家庭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也对医院声誉与公众信任带来冲击。
另一方面,鉴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并明确主要责任,有助于在制度层面形成清晰的责任边界,推动赔偿处置与后续整改进入法治轨道。
通报还提及,院方与家属就医疗损害民事赔偿已进行多轮协商,但因家属提出的金额明显超出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而未达成一致。
这一表述反映出医患纠纷中“情绪诉求与法定标准”之间的张力:家属更关注对生命损失的充分补偿与责任表达,医院则需要在法律框架内推进赔付与责任承担。
若协商长期僵持,不仅延长当事双方的心理与经济成本,也可能进一步放大舆情波动,影响正常诊疗秩序。
对策:从通报态度看,院方提出将继续沟通协商、争取尽早依法妥善解决,并以此为鉴强化医疗安全管理。
要将表态转化为可核验的治理成效,关键在于把“事故教训”落实为制度动作:第一,提升风险告知的可理解性与可追溯性,在专业术语之外提供清晰的风险清单、替代方案说明与关键概率信息,并完善签署、录音记录或第三方见证等证据链;第二,针对电生理与射频消融等介入治疗,建立更严格的术前多学科评估机制,对基础疾病、麻醉风险、并发症处置能力进行分层管理;第三,强化术中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细化抢救流程、药械保障与团队配合演练,确保“可预见风险”的处置速度与规范性;第四,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的问责与改进闭环,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实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验收清单”三单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开改进举措与阶段性成效,以透明换取信任。
前景:随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明确、责任主体清晰,事件后续大概率将沿着两条路径推进:其一,在法律规定的医疗损害赔偿框架内,继续磋商或通过司法途径确定赔偿金额与履行方式;其二,医院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完成内部整改与质量提升,并以个案治理带动科室流程再造。
更长远看,此事提醒医疗机构在高技术、高风险治疗普及的背景下,必须同步提升患者沟通能力与安全管理能力。
对社会而言,推动医患纠纷更多依托证据、鉴定与法律机制解决,有助于形成更稳定的预期,减少“以舆论代替裁判”的冲动,让医疗服务回归专业与法治轨道。
医疗安全无小事,每一起事故背后都是生命的代价。
南通一院事件再次敲响警钟:唯有将制度约束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才能真正筑牢医患互信的基石。
社会期待医疗机构以问题为导向,将“生命至上”的理念转化为每一处细节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