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涉企执法司法不规范现象仍时有发生;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推进,企业跨区域经营更为普遍,由此带来的异地执法边界、管辖衔接、强制措施适用等问题更受关注。近段时间,个别地方出现违规异地执法、以罚增收的趋利性执法苗头,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经营秩序,也削弱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原因——多重因素叠加导致个别偏差。实践中,一些地方在财政增收压力、执法办案绩效考核等驱动下,存在把行政管理目标、地方利益与执法司法手段不当捆绑的风险;同时,跨区域案件线索流转、协作办案、财产处置等机制仍不完善,导致个别案件在程序把关、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管理等环节出现标准不一、尺度不清的问题。对此,强化司法纠偏与检察监督,推动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已成为两会报告传递出的明确政策与法治信号。影响——关系企业信心与市场预期。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不仅可能造成企业资金链承压、经营受阻,还容易产生“寒蝉效应”,影响投资决策与创新投入;从更大范围看,这类行为削弱市场主体对规则稳定性的信任,抬高制度性交易成本,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尤其在稳预期、促发展的背景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是提振信心、激发活力的重要基础。对策——“两高”以数据和举措回应关切。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规范涉企执法司法,坚决纠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重点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纠正涉企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并强调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认定69件已诉案件不应按犯罪处理,再审改判6家企业、12名企业经营者无罪。报告同时提出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落实出台25条举措,释放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清晰导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同样将涉企执法司法监督列为重点。报告显示,检察机关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办理涉及的案件1.99万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471件,决定不起诉3539人,并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26.3亿元。上述数据表明,检察机关通过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并重,推动纠正“以刑化债”“以罚代管”等偏差,促使执法司法回到法治轨道。前景——从专项治理走向制度化、常态化。最高法提出继续健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的长效机制,完善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衔接;最高检提出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可以预期,下一阶段治理将从“发现问题、纠正个案”进一步转向“前端预防、规则固化、协同治理”:一是更清晰界定跨区域办案权责边界,完善协作与监督机制,压缩选择性执法空间;二是强化对强制措施必要性、比例原则和期限管理的刚性约束,提高涉案财物处置透明度;三是推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执行、破产等程序更顺畅衔接,以法治方式降低企业退出与重整成本,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的存在,反映出涉企法治保障仍有短板需要补齐。“两高”报告以数据呈现治理成效、以制度安排明确方向,发出依法护企、公正司法的鲜明信号。从个案纠偏到机制完善,从专项整治到常态治理,这些举措的核心在于让市场主体在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中安心经营、放心发展。这既回应了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家关注,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