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债权人分散导致“会难开、议难决” 云南红河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与泸西县伟洪吉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因资不抵债,先后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随着清算推进,依法召开债权人会议成为保障债权人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的关键环节。但两案债权人总数超过200人,分布在多地,客观上存在跨省往返成本高、时间难统一、现场参会率低等问题。如果仅依赖线下集中开会,既影响会议组织效率,也可能延长清算周期,进而影响资产处置与债权受偿进度。 原因——传统会议方式与破产案件“高参与、强程序”不匹配 破产清算涉及债权申报与核查、审计确认、资产保全和处置、分配方案制定等多个环节,程序性要求强、信息量大、参与主体多。特别是债权人会议往往需要逐项听取管理人报告并就规则、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等核心事项作出表决。若会议组织效率不高,容易造成两次会议间隔过长,影响资产变现窗口期,增加管理成本与财产贬值风险。同时,债权人无法便捷提问与获取回应,也会削弱信息对称,增加争议与异议处理压力。 影响——线上同步提升效率与透明度,推动清算进程“可预期” 为破解“人到不了场、会不能不开”的矛盾,泸西县人民法院组织二次债权人会议采取“现场+网络”同步模式,将签到、参会、提问、表决等环节搬到线上。会前,管理人逐一核对债权人身份与联系方式,形成专属参会通道,确保参会主体真实、程序规范。会议中,债权人通过手机端完成电子签到,并进入线上会场参与会议;线下会场则保留必要人员,包括管理人、审计机构、企业代表及合议庭等,负责资料核对、程序把控与表决监督。 会议围绕破产清算核心事项集中释明,管理人依次提交并宣读多项关键文件,涵盖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债权审查程序与规则、阶段性工作进展、财产管理安排、债权核查情况以及财产变价方案等内容。每项文件宣读后,线上债权人可即时提出问题,管理人进行语音答复,形成“当场提问、即时回应”的互动机制,有助于消除信息不对称、减少误解与后续争议。 在表决环节,系统开通电子投票通道,债权人通过手机端完成“同意、反对、弃权”选择,结果实时汇总并同步至现场监督端,提升了表决效率与可核验性。据介绍,对应的投票流程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实现程序公正与会议效率的兼顾。 对策——以“提速不减公平”为导向完善流程,突出四项工作原则 破产案件的社会关注度高、利益关系复杂,提速不能以牺牲程序正义为代价。泸西县人民法院在推进两案清算中,强调在依法依规基础上压缩非必要环节,推动管理人按节点推进工作,并提出“理清线索、民生优先、追回财产、公平受偿”工作导向:一是梳理债权债务与资产线索,提高核查准确性;二是对涉及职工工资、社保等民生类事项依法优先保障;三是强化对可追偿财产的追缴与保全,减少资产流失;四是坚持同类债权平等受偿原则,确保分配结果经得起监督与检验。 从制度层面看,线上同步会议不仅降低了债权人参会成本,也为破产案件管理提供了可复制的组织经验。通过数字化手段固化会议流程、留存过程证据、提升公开透明度,有利于继续降低程序摩擦,提升破产审理的整体质效。 前景——探索机制创新,降低退出成本,服务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当地法院将围绕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审理周期控制与资产处置效率继续完善机制,探索更符合市场规律的审理方式,包括推动审理流程标准化、提升线上办案与会议组织能力,并在条件成熟时研究引入“预重整+快速审理”等衔接机制,促进困境企业分类处置:可挽救的依法重整、难以挽救的加快出清。通过提高市场退出效率,引导资源要素向更具竞争力的主体集聚,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稳定、可预期的法治保障。
这场"屏对屏"的债权人会议,既是特殊时期的解决方案,也是司法数字化的重要实践;红河案例表明,技术创新不仅能解决参会难题,更能重塑公平与效率的平衡。随着"预重整+快速审理"等机制的完善,这种融合法治与技术的创新模式,或将为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提供更优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