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在湖南长沙,有个旅行社带六位阿姨去拉萨玩,每人交了3000元钱。结果呢,火车刚开没多久,他们就收到通知说行程取消了。这事一出,阿姨们可是气坏了,觉得火车票的费用旅行社得给赔上。可是旅行社那边不乐意啊,只答应退2000块钱。阿姨们不甘心,还找了媒体来评评理。 其实事情也挺有意思的。梁阿姨出门前看了眼新闻,发现西藏那边疫情又有点小动静,赶紧给旅行社打电话问情况。旅行社说没事没事,已经买好保险了,别担心。可谁能想到呢?火车刚启动没多久就接到通知说行程取消了。这时候阿姨们就觉得旅行社应该给个说法。 按理说嘛,旅行社也是为了大家着想才买的保险呢。可是阿姨们就觉得当初说的退款和买保险是一回事儿啊。旅行社也有自己的苦衷解释说啊,退款只能是提前知道疫情发生了才能退啊;而且这次是临时接到通知的,那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你看现在的情况那么复杂多变的,谁也不想碰到这种突发状况呢。 不过咱们也得理解一下旅行社的难处。毕竟他们也要挣钱过日子嘛。这次的事情呢大家都有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啊: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呢,旅行社不承担民事责任啊!所以这次行程取消主要是因为疫情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嘛!如果旅行社能拿出证据证明是出发后才知道取消的信息那就算不可抗力了! 所以这笔账到底怎么算呢? 如果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况呢: 第一:费用谁来承担? 第二:退款怎么退? 第三:保险怎么赔? 这次事件给大家上了一课!大家以后出门旅游还是得留个心眼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