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引起了社会关注;编号为(柳江)食药监食生罚〔2018〕34号的处罚决定书,对某食品企业违规行为作出处罚时,将涉事产品“蓝×红豆面包”先后表述为“蓝莓红豆面包”“蓝葡红豆面包”“蓝蒋面包”等五种不同名称。此外,文书中的标点符号也使用混乱,句号和顿号多次混用。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在页脚注明“一式三份,分别存档、交被罚企业、必要时交法院强制执行”,其表述不规范可能对后续法律程序造成影响。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该问题反映出基层监管部门在文书制作环节存在漏洞,缺乏严格的校对审核机制;同时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对行政执法文书的严肃性认识不足;此外,信息化管理水平落后,尚未建立完善的文书模板和电子校验系统。 行政执法文书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体现。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专家表示,此类不规范现象会带来三上影响:削弱行政处罚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增加企业维权难度,以及影响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信任。尤其是在食品安全领域,文书表述不准确还可能直接影响案件处理结果。 事件曝光后,柳江区有关部门已对问题文书进行了撤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排查近三年来的处罚决定书。同时计划引入智能文书审核系统,建立“起草-复核-签发”三级审核流程,并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推进,规范行政执法已成为重要课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出台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明确要求“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文字简练、表述准确”。此次事件为各地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也推动了更严谨、规范的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是随意修改的草稿,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这起事件表面上看是一次命名错误,实际上反映了监管部门执法规范化上的短板。食品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监管部门出具的每一份文件都应严谨准确。希望主管部门以此为契机,完善内部管理,提高执法文书质量,以切实维护法治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