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案下访”让“上访”变“下访”

郭总在接到助理的急促敲门声后,连忙抓起一摞材料冲出办公室,发现泉港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办案人员早已等候在接待室。这是2020年4月发生的故事,泉港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办案人员把办公室搬到了企业车间,这就是所谓的“带案下访”。 这起故事从2019年泉港区检察院推行的“带案下访”机制开始。当时检察院领导包案,检察官直插一线,定期回访重点信访案件。截至目前,已经组织了13场次17件下访,成功把“上访”变“下访”。 020年4月,福建某塑胶助剂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总接到一个匿名举报信,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到该公司匿名信件,控告朱某法等三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串通投标。由于申请人身份为民营企业,泉港区检察院党组当即成立专项小组来处理这个案子。办案人员发现材料缺关键法律文书,无法启动监督程序,于是把办公室搬到企业车间。 当时正值疫情期间,“六保”“六稳”成为了关键词。涉企信访案件实行“每案必访”制度,检察官直插企业一线现场答疑、记录和跟踪问题。截至目前,泉港区检察院已为十余家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指引,帮助追回货款近两千万元,挽回税款损失三百余万元。 办案组决定走进车间进行现场问症。在塑胶车间嘈杂的机器声中,检察官和企业负责人、财务还有法务围成一圈。交谈中发现所谓的“犯罪”更多体现在民事合同违约和商业竞争纠纷上。证据链还没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检察官当场列出三张清单——证据缺口清单、法律风险清单和救济路径清单。听完解释后,企业负责人终于明白原来不是不立案而是证据不够硬。 后来朱某法等三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串通投标案在2020年8月就有了新进展。郭总按清单补证用足民事救济渠道来解决问题。这次带案下访不仅解决了郭总的问题还把矛盾化解在“最后一公里”。 泉港区检察院从2019年起固化了一套机制:领导包案、检察官直插一线、定期回访重点信访案件。他们用脚步丈量营商环境给企业排雷帮助挽回了不少损失。正如郭总所言:“检察官不是来‘挑刺’,而是来‘支招’,这样的司法温度让我们敢投资、敢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