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2月3日公布裁决,维持2025年9月作出的原判,即委任杜艾迪和黄咏诗为许家印全部资产及业务的共同及个别接管人,并驳回许家印方面提出的上诉许可及暂缓执行申请。
法院指出,许家印提出的三项上诉理由——包括法院误用接管人任命标准、条款超管辖权及不应由恒大清盘人担任接管人——均不具备法律可争辩性。
此次诉讼源于恒大集团债务危机爆发后,香港法院为保障债权人利益启动的资产接管程序。
2025年10月,许家印通过其控股的离岸公司提出上诉,试图延缓接管程序,但法院认为其主张缺乏实质依据。
更关键的是,许家印未按期支付法院裁定的120万港元诉讼费,其辩称因被内地拘留导致资金调度困难,并试图动用此前存放于律师事务所的2000万港元保证金。
然而,法院查明许家印持续通过未披露资金支付律师团队费用,认定其辩解“与事实矛盾”,故下达最后通牒。
这一裁决折射出香港司法体系对跨境企业治理的刚性约束。
近年来,随着内地与香港经济联动加深,涉及两地法律衔接的企业纠纷增多。
香港法院此次坚持程序正义,明确要求当事人履行财务义务,否则剥夺抗辩权,既维护了司法权威,也为类似跨境破产案件树立了先例。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许家印资产接管程序的推进,将加速恒大集团债务重组进程,但同时也可能引发股东与债权人间的权益博弈。
目前,恒大境外债务重组方案仍未最终落地,此次司法裁决或促使各方尽快达成妥协。
许家印在香港高等法院的这一系列诉讼挫折,既反映了其在资产管理和法律应对方面的困难,也彰显了香港司法制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法院的这一裁定不仅对许家印本人具有约束力,也为其他涉及跨境商业纠纷的当事人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启示。
在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和个人在参与国际商业活动时,必须充分尊重当地法律制度,及时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这一案例也提醒相关各方,诚实守法、主动配合司法程序,往往是化解纠纷、保护自身权益的最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