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南漳警方开展校园防欺凌专项教育 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线

校园欺凌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风险点,具有隐蔽性强、传播快、伤害深等特点。

对学校而言,欺凌事件不仅会破坏校园秩序与学习氛围,还可能诱发持续性的心理创伤;对家庭和社会而言,则会带来长期的治理成本与信任损耗。

近期,南漳县武安派出所组织民警走进东关小学、西关小学、安集中学等学校开展主题宣讲,意在将风险防范前移,把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做在前、做在细。

从“问题”看,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更加多样,既包括言语侮辱、排挤孤立等“软欺凌”,也可能演变为殴打、索要财物等违法行为,甚至借助网络传播形成二次伤害。

在不少校园场景中,学生对“玩笑”“打闹”“冲突”的边界认识不清,容易把持续性、针对性的侵害误认为是同伴互动,从而错失制止与求助的时机。

此次宣讲聚焦这一痛点,民警通过还原常见情境、对照行为特征,帮助学生理解欺凌的核心要素:以强凌弱、反复发生、造成身心伤害或恐惧感,并引导学生学会判断“行为是否自愿、是否对等、是否持续、是否带来伤害”。

从“原因”看,校园欺凌的产生往往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一是部分学生法治观念薄弱,对行为后果缺乏清晰预判,容易在情绪驱动下“以暴制暴”或跟风参与;二是个别学生对同伴差异缺乏尊重,在群体压力和从众心理作用下,把排斥、嘲讽当作“合群”方式;三是少数场景中,求助渠道不畅、处置不及时,导致欺凌从“偶发冲突”升级为“持续侵害”。

对此,宣讲以通俗语言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真实案例解析不同程度行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强调“边界在哪里、底线是什么”,让学生直观认识到冲动行为的代价,强化敬畏意识。

从“影响”看,校园欺凌的危害不止于当下。

受害者可能出现焦虑、抑郁、失眠、厌学等问题,严重的还会影响人格发展和社会适应;施暴者若缺乏及时纠偏,可能固化错误行为模式,走向更严重的违法犯罪;旁观者长期沉默也会削弱规则意识与同理心,造成“看见不制止”的群体性冷漠。

由此可见,反欺凌工作既是校园安全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

从“对策”看,治理校园欺凌需要“教育引导+规则约束+协同共治”同步发力。

一方面,要把法治教育融入日常,通过系统化讲解让学生理解“哪些行为不可为、发生后如何处理、求助渠道在哪里”。

此次宣讲中,民警不仅讲清法律后果,也强调科学应对方法:遭遇欺凌要保持冷静,优先保障自身安全;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学校管理人员报告,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保存相关证据,避免在情绪激化中以不当方式反击。

另一方面,学校要完善发现和处置机制,明确校规校纪与分级干预流程,畅通匿名反映渠道,加强班主任、心理教师与家校沟通的联动;家庭则要关注孩子情绪变化与社交状态,既要教育孩子不欺凌、不附和,也要鼓励孩子在遇到侵害时及时求助、正确表达。

公安机关通过持续入校宣讲、警校联动处置,能够在预防端形成震慑与引导,在应急端提供专业支撑。

从“前景”看,校园安全治理正在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深化。

随着未成年人保护与校园法治教育不断加强,警校协作、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将更加完善。

下一步,若能在常态化宣讲之外,进一步推动“课程化”防欺凌教育、开展针对性心理辅导、建立风险学生早期干预台账,并结合校园周边治安巡防与矛盾纠纷排查,防范效果有望持续提升,让校园回归“安心学习、阳光成长”的本质功能。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安全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

校园欺凌的防范不能仅依靠事后的处理,更需要事前的预防和教育。

武安派出所将校园法治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正是在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下一步,该所将继续加大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让广大青少年在法治的阳光下安心学习、快乐成长,为建设平安校园、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