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里是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预付式消费纠纷。图图曾是洋洋击剑俱乐部的会员。2023年2月,他参加了免费体验课后,决定报名参加。在2月28日,壮壮教练帮他扫了微信收款码支付6000元,买了30次课,并且给了他一张印有俱乐部名字的VIP会员卡。可是后来图图发现这个二维码是壮壮个人的收款码,并不是俱乐部的。因为图图需要提前预约壮壮教练的课,结果在后续的30次课时中只上了4次课。2025年2月时,他打电话问剩下的课该怎么安排,得到的答复是“没有会员信息”。 他问壮壮怎么回事儿,壮壮说钱早就交给俱乐部了还被拖欠工资呢。可是俱乐部却不认账说没收到这笔钱也没有这个价格套餐。双方协商没有结果后,图图就把这事告到了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还让俱乐部退还他剩下的钱。 法官审理后查明壮壮是洋洋击剑公司员工并且负责销售课程还有体验课授课的。后来壮壮在2023年12月离职了。法官认为虽然收款码是个人的但是壮壮在俱乐部工作期间以俱乐部名义收取费用还多次为图图上课,这样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公司要对外承担责任。所以最后判决解除合同并且按照每节课200元的价格扣除已上的4次课800元,退还剩余的5200元给图图。 给大家一个提醒:预付式消费时要注意些什么呢?这次案件告诉我们如果教练在职期间以机构名义收钱并利用机构场地授课不管钱是不是进了公司账或者之后离职这种行为仍然属于职务行为由机构负责。只要消费者有转账凭证、会员卡、授课记录等能证明服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就可以要求机构退剩下的预付款。所以大家在预付式消费时要尽量通过机构对公账户缴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课程、退费等条款还要留存相关证据万一碰到工作人员私收费用后离职、机构推诿等情况就可以通过协商、投诉或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