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公司16套商铺过户给指定的代管人

2016年,天天公司跟春来公司签了个售后回租的合同,租金加起来好几千万。后来春来公司经营出了问题,还不起钱。为了还债,两家公司又签了个以房抵债的协议,春来公司用名下的101套房来抵账,其中有16套是商铺。协议里说,天天公司可以把这些房产过户到指定的第三人名下。按说房子到手了就好办了,没想到因为春来公司欠了税款,这16套商铺愣是没法过户。没办法,天天公司就把春来公司告到了无锡市惠山法院洛社法庭,让他们配合办理手续。 案子到了洛社法庭后,法官很快就把情况摸透了。查了一下合同和协议都合法有效,商铺也没被抵押或查封。不过法官也在琢磨:虽然法律上能判,但真要执行起来还能行?光靠一纸判决能不能真正帮企业解决难题?为了让判决落地,法庭没少忙活,主动联系税务部门了解情况,天天公司也表示愿意先垫付一部分税款帮春来公司交税。经过一番努力,过户的障碍终于被消除了。 法官最后判了春来公司必须把16套商铺过户给指定的代管人。判决书里不光写清了责任,还专门提醒了大家要按规定交税。判决生效后,法官也一直盯着看有没有落实到位。最后这16套商铺都办好了过户手续,天天公司的资产算是盘活了。前几天,天天公司的人特意跑到洛社法庭给法官送锦旗,感谢他们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