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执行是维护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
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详细介绍了人民法院2025年执行工作的新进展和新举措,反映出我国司法执行体系正在经历深层次的改革创新。
执行效能持续提升是当前工作的突出亮点。
报告数据显示,人民法院完善立案、审判与执行协调联动机制,保全执行583.7万件,执行到位2.2万亿元,这一数字充分体现了司法执行的强大效能。
更为重要的是,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同比增长2.7个百分点,说明越来越多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司法权威性和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
针对疑难复杂案件,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方式,以提级或指令等方式交叉执行案件26.8万件,其中取得实质进展或化解10.5万件,执行到位845.6亿元。
这一做法打破了地方保护主义的束缚,有效解决了跨地域执行难题。
内蒙古法院提级执行某大型企业系列案的实例充分说明,通过科学的执行机制设计,56件案件全部执结,60余家中小企业的胜诉权益得以兑现,这对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失信惩戒制度的完善是执行工作的重要内容。
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判处4461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某被执行人谎称就医骗取临时解除限制高消费令却出境赌博的案例,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失信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维护了司法权威。
值得关注的是,人民法院在加大惩戒力度的同时,坚持精准施策的原则,体现了执行工作从单纯惩戒向科学管理的转变。
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不纳入失信名单,避免了"一刀切"式的惩戒;对有意愿有潜力偿债的被执行人,充分运用失信惩戒宽限期、"活封活扣"等灵活措施,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种分类施策的做法既保护了胜诉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被执行人提供了重新开始的可能。
失信名单人数的变化趋势反映了这一转变的实际成效。
继2024年失信名单人数首次下降后,2025年再降5.2%,这表明通过精准施策,既能有效惩戒失信行为,又能避免过度惩戒,实现了执行工作的科学化、人性化。
这一数据变化背后,是人民法院对执行工作本质的深刻认识——执行的目的不仅是惩戒失信,更是实现权益保护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有机统一。
裁判文书上的胜诉,不应停留在纸面;信用治理的目标,也不在于“名单越长越好”。
从执行到位规模持续提升,到失信名单人数连续下降,释放出人民法院以更高质效兑现司法公信、以更精准规则引导社会诚信的鲜明导向。
把“能执行”落到实处,把“善执行”贯穿全过程,才能让法治成为稳定预期的“压舱石”、优化营商环境的“硬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