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举办年会直播导致歌曲被唱了,企业和表演者都要赔。2023年8月,合肥有一家公司搞年会,找来歌手唱了首《某某情歌》,还把这一过程放到了网上,好多人看了。谁都没想到,这事还没捂热乎就被法院判了,一共判了13.5万元。 这次案子发生在2023年,主角是付建律师,他是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审理这件事的是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原告是个专门代理歌曲版权的公司,他们手里有《某某情歌》的独家代理权。虽然这首歌大家都听过,但这家公司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 那家在合肥搞年会的企业和唱歌的表演者都被告了。他们给法院的解释是,年会是内部活动,也没让观众掏钱,应该算免费表演。但法院不这么看,说他们把直播放在网上给不特定的人看了,这就超出了内部活动的范围。既然算公开表演,又没拿许可也没给钱,就必须担责。 法院觉得主办企业有义务查清楚节目是不是合法的;表演者作为直接唱歌的人,也得确认自己用的歌是被允许的。这俩都没办好这事,所以算共同侵权。赔偿的时候,法官考虑到了歌曲多火、看的人多不多、大家错在哪这些因素。最后定下来一共赔4万元。 付建律师解释说,现在网络直播太方便了,企业活动搞不好就变成了公开表演。哪怕现场不收费,只要通过网络传给了很多陌生人看,就得去问权利人拿授权。他建议企业以后先查清楚版权是谁的,或者直接找集体管理组织办理授权手续。 这个案子金额不算高,但意义不小。它告诉大家在数字时代搞活动得小心版权问题。未来要想让作品既好用又不侵权,得把授权渠道弄得更通畅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