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部署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为守牢防返贫底线与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更强动能

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入关键阶段,“三农”工作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其发展质量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整体进程。当前,农业农村发展仍面临区域差异较大、产业基础薄弱等问题,部分地区脱贫成果还需巩固,防止返贫的压力依然存在。,建立更加稳定、可持续的金融支持机制,成为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现实需要。此次四部门联合出台的《意见》,就是围绕乡村振兴的重点难点作出的系统部署。

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稳定、持续的资源保障;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表明了对“三农”工作的重视,也为金融体系服务乡村振兴明确了方向。面向广阔的乡村发展空间,金融机构应立足长期、贴近需求,在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的同时,持续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金融支持,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与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