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服务合同7天赔1.8万

事情发生在2025年7月,乌鲁木齐市民王女士打算找个月嫂照顾刚出生的宝宝,朋友介绍了50岁的李阿姨。双方谈妥后,王女士自己写了一份《月嫂服务合同》,规定李阿姨要工作45天,总费用1.8万元,王女士先交了500元定金。合同里还写明了违约责任:李阿姨要是提前不干,就得退定金还要赔违约金;王女士如果自己不想用了,定金就不退。结果李阿姨只干了7天就跑了,说受不了雇主的挑剔,总看她玩手机回电话就觉得她偷懒,还让她干额外的活儿,像做饭、打扫卫生这些。临走时李阿姨说钱算清就走,王女士直接拒绝结账。李阿姨觉得按一天400元算,7天应该给2800元;王女士则说李阿姨干活不认真,甚至睡觉不陪喂奶。最后李阿姨把王女士告上了法庭,因为已经收了500元定金,所以她要求王女士再给2300元服务费。 乌鲁木齐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小额速裁审判团队接手了这个案子。经审理发现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是合法有效的。大家对李阿姨提供了7天服务这个事实也没争议。《民法典》规定了合同得按约定办,双方都得讲诚信。法院觉得王女士拿出的证据虽然能说明李阿姨干活不太规范,但没法完全否定她干了7天的核心事实。不过李阿姨自己提前走了是违约的行为,导致王女士得重新找人帮忙,这也是一种损失。本着公平的原则,法院扣掉李阿姨两天的工资800元当补偿,最后判决王女士给李阿姨1500元服务费,把她其他的请求都驳回了。因为这是小额诉讼案,判决当场就生效了。 这个案子的主审法官王心曦说家政服务合同虽然金额不大,但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利益。月嫂突然走人、雇主不付钱都是违反合同约定的事儿。当服务人员要按要求干完活儿才行;如果想中途走人得提前跟雇主商量好;当雇主觉得服务有问题得赶紧留下证据,合理维权不能直接赖账。王心曦提醒大家签合同要仔细看条款;不管是请月嫂还是做家政都得签书面合同;工作内容、工资标准、违约金这些都得写明白;有什么问题最好用微信聊一聊;别稀里糊涂签了减损自己权利的条款;干活得守诺;违约了就得赔钱;遇到事儿要冷静别激化矛盾。 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庭长张丽华也说诚信是契约精神的根基;大家既要享受权利也要守规矩;这个案子不光解决了纠纷还告诉大家要讲诚信理性维权。 最后新疆家庭服务业协会副会长穆照鸿介绍说现在乌鲁木齐市有3000多家家政公司;月嫂工资高客户要求也高;协会发布的《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虽然在2022年就出台了;但实际执行起来还是有问题;很多月嫂拿了证以后直接去网上接私单单干;这导致从业人员数量难统计;服务质量也不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