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假驴肉"案宣判:经营者以马肉冒充驴肉获利近5万元被判缓刑

近期,多地接连查处肉制品“以假充真”案件,部分消费者反映购买高价驴肉制品却发现成分与标注不符。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公布的这起案件显示,涉案人员在较长时间内以掺杂方式降低成本并对外销售,破坏市场诚信体系,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对食品安全治理提出警示。

问题:掺假售卖破坏食品消费信任。

判决书显示,涉案门店以驴肉火烧等为主要经营品类,通过堂食与外卖渠道向消费者销售相关肉制品。

2023年6月至2024年11月期间,两名被告人为节约成本采购马肉,并在驴肉制品中掺杂马肉对外销售,累计销售金额达431622元,非法获利47958元。

侦查机关在门店查获疑似马肉熟制品,经检测检出马肉成分。

该行为属于在产品中掺杂、掺假并以假充真,依法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

原因:逐利冲动与监管盲区叠加。

其一,肉制品价格差异明显,个别经营者在成本压力与利润驱动下铤而走险,以低价肉类替代高价原料,并通过调味、熟制加工等方式降低被识别概率。

其二,餐饮端与小作坊式供应链环节多、链条长,原料来源、检验记录、冷链流向等信息不透明,给掺假行为留下空间。

其三,消费者对“风味差异”“产地说法”等辨识能力有限,外卖场景中更难直观核验原料,客观上提高了不法行为的隐蔽性。

影响:损害权益、扰乱秩序、放大风险。

从消费者角度看,掺假行为直接侵犯知情权与选择权,消费者为“驴肉”支付的溢价落空,信任成本上升。

从行业角度看,守法经营者被迫承受“劣币驱逐良币”的不公平竞争,区域特色餐饮与地方品牌形象也可能受到波及。

从治理角度看,掺假虽不必然等同于有毒有害,但其背后常伴随来源不明、检疫不全、加工环境不规范等隐患,一旦叠加冷链失管或非法添加,风险外溢将更难控制。

对策:以案件为镜强化全链条治理。

首先,执法与司法应保持高压态势,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形成可预期的违法成本。

本案中,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同时处以罚金,违法所得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涉案肉制品依法销毁,体现了对掺假售卖行为的明确否定评价。

其次,监管部门可在肉制品与餐饮加工重点领域加密抽检频次,完善线索移送、联合执法与快检筛查机制,提升发现效率。

再次,推动企业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压实平台与门店在外卖场景下的原料可追溯责任,促使经营链条“留痕可查”。

同时,行业协会可推进原料标准、标识规范与诚信评价,促进形成以合规为导向的市场环境。

前景:从个案惩治走向制度化预防。

随着公众对食品品质与标识真实性要求不断提高,肉制品掺假将面临更高社会监督强度与更严监管约束。

下一步,治理重点应由“事后查处”向“源头防控、过程监管、风险预警”延伸:一方面通过数字化追溯、抽检信息公开等方式提高透明度;另一方面对高风险品类、重点商圈与网络餐饮加大监管触达,推动形成“敢违法必被查、违法必付高成本”的常态机制。

这起案件再次敲响食品安全警钟。

在追求经济利益与恪守商业道德的天平上,任何投机取巧终将付出法律代价。

构建让群众放心的消费环境,既需要法治利剑高悬,也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只有多方协同发力,才能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