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传递出一个鲜明信号:检察机关正在以更加有力的法律手段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经济安全。
据通报,2025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在证券领域的执法力度明显加大,起诉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人数达到380人,这充分反映了检察机关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严厉态度。
证券犯罪的高发与经济金融发展的复杂性密切相关。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参与者日益增多,违法分子利用信息不对称、监管漏洞等实施犯罪的现象也随之增加。
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不仅直接损害投资者权益,更会破坏市场信心、扰乱金融秩序。
近年来,检察机关与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建立了更加紧密的协作机制,通过派驻检察机构、信息共享等方式,大幅提升了对证券犯罪的发现和打击效率。
检察机关的这一成果是多部门协同作战的结果。
最高检与中国证监会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充分发挥证券检察派驻工作机制的作用,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执法体系。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在金融领域的其他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2025年1至11月,检察机关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2万人,起诉洗钱犯罪2684人,起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1.2万人,起诉走私犯罪8972人。
这些数据表明,检察机关正在构建一个覆盖金融安全各个环节的立体防护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检察机关的执法还呈现出主动性和前瞻性的特点。
在反洗钱工作中,检察机关深入推进,起诉涉嫌洗钱的犯罪分子,这有助于阻断非法资金流向、切断犯罪链条。
在涉税犯罪领域,检察机关与税务总局联合部署成品油零售企业涉税监管专项行动,针对性地打击特定领域的税收违法行为。
在打击走私犯罪方面,检察机关与中国海警局等部门深化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战略矿产走私出口等犯罪,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安全和资源安全的重视。
从检察工作的整体布局看,金融领域的执法已成为检察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检察机关不仅要打击违法犯罪,更要通过规范执法、精准打击,为金融机构和市场参与者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这种平衡的执法理念,既有利于打击犯罪分子,也有利于鼓励合规经营、激发市场活力。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离不开法治护航。
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财务造假等行为,以协同机制治理非法中介、非法集资、洗钱、涉税和走私犯罪,既是对违法者的有力震慑,也是对守法者的制度保障。
持续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才能让市场回归理性、让资金投向实体、让发展更具韧性与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