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这天14点58分,湘江江滩公园附近的芦苇突然起火,消防人员拼命救火,到了当天16点36分才把火扑灭,好在没伤人也没伤物。 为了抓坏人,公安机关立刻出动,没费多大劲就把嫌疑人给锁定了。查下来发现,是66岁的市民许某某犯的错。她本来想烧一烧河床里的杂草,为了好摘艾叶,结果火势太大控制不住就跑了。 当天晚上19点30分许,公安机关把许某某给抓了,她也承认自己干了坏事。现在公安机关已经给她定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野外生火这事法律管得特别严,要是因为不小心惹了火却不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得罚10到15天拘留;要是更严重构成犯罪了,就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办,可能要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如果情节轻一点,也就关三年以下或者拘役。 眼下春天天气干燥,野外易燃物多,一点火星都可能酿成大祸。所以大家要记住:第一别在野外随便点火;第二别把没灭的烟头往草丛树林里扔;第三要是看到了火,赶紧打119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