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这七项未成年人检察品牌被全省推而广之

广东有七项未成年人检察品牌被全省推而广之,突出的是地域特色还有机制创新。最近,广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跟省发改委、住建厅、卫健委凑在一块儿,把“广东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可推广实践案例”发布了。这个里头一共选出了100个,检察机关送上来的这七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全部被挑出来,放进了“权益守护友好类”这个目录里。这就说明,广东在保护未成年人司法方面搞的这些探索和实践,得到了省里很高的认同,它们的那些新路子能给全省乃至全国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提供不少有用的经验。 这次获了推广的这些未检品牌,可不是照本宣科或者照猫画虎搞出来的,都是各地检察院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琢磨出来的成果。它们的重点就是把当地的文化资源给深度融合进去,把司法保护的工作融入到地方治理里头去。比如说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检察院就特别看重自家那块地儿是“中华恐龙之乡”,于是把“小龙宝”这个品牌给创了出来。这个牌子可不光是换了个名儿,而是把恐龙身上那种“守护”、“坚韧”的意思跟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给联系起来了。通过这个形象做普法、做心理疏导,小孩们听了也更乐意接受。 更关键的是,“小龙宝”工作室还把家庭、学校、社区、政府部门还有社会组织都串起来了,结成了一张综合的防护网,把司法干预跟社会支持给无缝衔接上了。另一方面,有些品牌的眼睛特别准,专门盯着那些情况特别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在帮困和长效机制建设上都有突破。江门市检察院成立的“护苗”志愿服务队就是个典型例子。他们不光组了个专业服务队,还跟江门市慈善会一块儿搞了个全省头一个的“护苗”帮教基金。 据说这笔基金到了2025年发出去了24.2万元,把那些经济上有困难的涉案未成年人还有他们的家人给帮了一把,让他们不至于因为案子就陷入贫困或者又回到贫困里头去了。同时江门市检察院也不闲着,跟当地的法院、司法局这些司法部门联手合作,这一年头下来一共给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了359次法律援助服务,确保了这些孩子在司法程序里的合法权益都能落到实处。这种“钱帮+法帮+人帮”的模式代表着未成年保护从治病后转向防病前、从光靠法院判决转向社会多方修复的转变。 分析人士觉得这七项品牌能被推广出来,其实反映了广东未检工作发展得很清楚:从处理具体案件到塑造品牌形象,从光管司法环节到管全程保护,从检察院自己干变成多方一起干。最近几年广东省检察院一直努力让未检工作变得更专业、更规范、更社会化,鼓励下面的基层单位结合自己家孩子犯罪的特点、保护的需求还有资源优势去搞“一院一品”甚至“一院多品”。这次上榜的品牌就是按照这个政策方向走出来的成果。 它们不光盯着那些犯了罪的孩子的教育矫正问题,还把保护范围往前推到了预防犯罪上,往后拓展到了让孩子能重新融入社会上;同时把留守儿童、流动儿童、还有没人管的孩子也放进了重点保护的名单里头。这次评选活动就是广东省系统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一部分动作。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做得好的做法放到城市友好度评估里头去看,意思就是说保护孩子的权益不再是光靠法院或者哪一个部门的事儿了;它变成了衡量城市治理现代不现代、社会文明程度高不高的一个核心指标之一。 检察院的深度参与还有品牌的贡献给“儿童友好”这块牌子上注入了实实在在的法治内核还有制度保障。广东这七项未检品牌能在省级层面被推广出去,是社会治理创新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一个很生动的例子。这就说明有效的司法保护必须扎根在地方的土壤里,创新出适合当地的法子,最终还要靠多方合作才能成事。 这些品牌就像星星之火一样,它们的经验容易复制也容易推广,能为建起更完整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提供不停歇的动力。咱们往后看,“儿童友好城市”这块建设如果再深入推进下去的话,“司法保护”跟“社会政策”、“公共服务”能更深地融合到一块儿去的话;“共同筑牢防线守护孩子”的目标也就能更实实在在地实现了。期待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律的阳光下健健康康地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