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可乐”,商家被判赔偿500元!

事情发生在2025年7月,郑州市上街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个案子。时某是被一个直播间的宣传吸引的,结果他发现,直播间展示的、张贴的以及弹窗里的内容全都是“可口可乐”。他就信了,下了单买了。没想到收货一看,那是一瓶包装、名称都跟“可口可乐”高度相似的“可喜可乐”。时某很生气,想退货换货,商家客服拒绝了他。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某就把销售商家某商贸公司告上了法庭。郑州市上街区法院审理后觉得这个案子争议挺大的焦点是在商家的销售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法律有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如果权益受损可以要求赔偿。这个案子里某商贸公司在直播间卖东西的时候,展示的讲解的全都是“可口可乐”,结果链接里卖的是“可喜可乐”,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 庭审中被告辩解直播间有一个小提示写着“可口可乐经典款在2号链接”,但这提示字太小位置也不显眼。消费者根本注意不到这个提示,所以商家不能免责。另外某商贸公司还不给信息披露义务,也不愿意提供直播间和主播信息给法院。法院认定商家知道并且默许了这个直播销售和宣传行为。而且商家也没能证明当时直播的时候主播已经明确说明了商品差异。 有不少消费者评论里反映了类似情况,所以法院觉得这些行为足以误导普通消费者,构成欺诈。按照法律规定商家欺诈的话得赔偿三倍价款或者服务费用;不足五百元就算五百元。最终郑州市上街区法院判决某商贸公司赔偿时某五百元,驳回了时某其他诉讼请求。 现在这个案子已经执行完了。法官表示传统线下销售和直播不一样,消费者看不到实物得靠直播展示、讲解和文字描述来判断,很容易被不法商家利用信息差实施欺诈。所以大家买东西得擦亮眼睛别上当。 这个案子明确了直播带货欺诈的认定标准,也用法律支持惩罚性赔偿来打击网络消费欺诈行为,显示出司法部门对网络经济秩序的维护决心。 (记者 宋梦杰 编辑:王友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