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这座胶东的滨海城市,最近又干了件大事——出台了新的湿地保护法规,给生态环境把了一道硬关。大家都知道,湿地可是个重要的大功臣,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这些活它全得扛,对地方生态安全那是相当重要。可是最近几年,随着城镇化和沿海开发搞得轰轰烈烈,不少地方的湿地可遭了殃,要么被占了地盘,要么被污染了,功能也慢慢退化。面对这种情况,威海市这次直接靠法律硬手段来挡灾。他们把重点放在三个方面:一是解决职责不清、部门互相推磨的老毛病;二是化解搞建设和保湿地之间的大矛盾;三是统筹好滨海湿地的生态功能和当地特色文化。《办法》不走老路子,专门强调“精细化”,不重复上位法,而是盯着威海自己的滨海湿地资源特点,把规划、监管、修复、利用这一圈子的规矩都捋顺了。 在具体怎么干上,《办法》说得挺细。市里和各个区政府都得把湿地保护写进发展规划里,钱袋子也得跟着保障起来。林业部门的监督作用要大起来,还要多部门一起使劲,拧成一股绳。另外,《办法》还弄了个动态监测的网,把信息通报和公众监督都串联起来,让老百姓能看到、能说话。这就好比从以前的“一个人管”变成了“大家一起管”,透明度和效率都提高了不少。 对于开发利用和占用湿地的问题,《办法》定了三条规矩:能躲则躲,躲不了就少占点,实在不行再谈补偿。建设项目选址特别严格,占用湿地得看硬条件。特别是那些重要的湿地,搞开发得按清单来办,绝对不许干破坏生态的事。这就像是给搞开发的人上了一道锁,让无序的乱挖乱建没了市场。 这次立法还特别讲究威海的滨海特色。一方面是要保护好候鸟的窝和典型的生态区;另一方面是想把湿地文化和胶东的老民俗融合在一起,鼓励在不破坏的前提下好好利用资源。比如那个五垒岛湾湿地和大天鹅越冬地,《办法》都专门列了出来做重点保护。这其实就是把生态保护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的事儿给串起来了。 长远来看,这份法规不光是威海的法律依据,也给别的沿海城市做了个好样子。靠着法治、科学和社会化的手段,威海有望把生态系统搞得更稳当,让生态服务功能更上一层楼,为地方发展添把绿色的火。大家常说湿地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这次立法其实就是威海迈出的一大步,既是尊重自然规律,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现在各地都在琢磨怎么平衡保护和利用、协调生态和人文的问题。威海的实践告诉咱们,只有以法治为基础、以科学作指导、以共治为路径,才能让湿地这条生命网络一直传下去,给咱们留下碧水蓝天的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