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漯河市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在道路交通执法中发现并查处多起违法驾驶案件,涉及驾驶证吊销期间驾车、驾驶证超期失效驾车、车辆逾期未检验、保险过期等问题;这些案件反映出,仍有部分驾驶人对交通法规缺乏敬畏,对道路安全心存侥幸。 据了解——今年1月下旬——交警部门通过预警系统发现一辆机动车存在逾期未检验情况,随即在吴城超限站附近将其截停。经现场核查,驾驶人潘某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潘某某供认,其驾驶证因2020年醉酒驾驶被依法吊销,但仍抱着“路途不远、能避开检查”的想法,驾驶轻型货车违法上路。同一时期,交警还查处了驾驶人朱某某的违法行为。朱某某驾驶的车辆未按规定年检,保险也已过期,其本人驾驶证同样超过有效期。 从这些案件的共性来看,违法驾驶人多存在侥幸心理,对交通法规的约束认识不足。驾驶证被吊销意味着已不具备法定驾驶资格,继续驾车上路属于明确违法行为,不仅触犯法律规定,也会显著增加交通安全风险。车辆检验和保险制度则是保障车辆安全、分担事故风险的基础措施。逾期未检车辆可能带“隐患”上路;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一旦发生事故,受害人的基本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交警部门依法对上述违法驾驶人作出合并处罚。处罚不是目的,关键在于通过典型案例提示风险、强化守法意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道路交通安全压力同步加大,任何一次违法驾驶都可能成为事故诱因,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 为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证被吊销或超期失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驾车;车辆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及时排除隐患;交强险为法定保险,必须按时投保,不能以“路途不远”等理由规避。同时,驾驶人应定期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证件与保险齐全有效,杜绝“带病车”上路。只有每位驾驶人都落实法定义务,才能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没有“侥幸通道”;驾驶资格、车辆检验与强制保险看似是程序性要求,实则是守护生命的制度防线。对个人而言,守法就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对社会而言,把风险挡在事故发生前,才能让道路更安全、城市更有序。交警部门的查处与提醒,是对违法行为的纠偏,也是在为每一次平安出行加固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