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到次年1月31日,中国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给各家单位定了规矩。负责这项工作的孙亚男、房靖钧还有景钰莱、李静都审核了这事。不管是生产单位还是部分使用单位,手里的管控物质得用配额许可来管,剩下的销售、维修、报废处理等单位就得去备案。 《通知》里写得很清楚,得把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HFCs)全链条都管起来。从用途上讲,管控的对象不光是受控的用途,还有原料用途和豁免受控的用途。至于环节嘛,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处理、回收、再生利用、销毁这些步骤全都得管到。 而且《通知》里特意提到了几个重点:配额许可和备案管理要抓好,副产的处理不能乱,资料保存和数据报送的制度得健全。特别是那些副产四氯化碳(CTC)的甲烷氯化物生产单位,还有CTC原料年用量超过1500吨的大户,必须得装上自动监测设备,并且连上生态环境部的数据系统,保证数据真实准。 这位负责人还强调了一点,管控物质的买卖只能在合规单位之间进行,绝对不能卖给个人。毕竟这关系到生态环境部整体的计划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