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摔伤了,就去告了车站要索赔4 万多呢

哎,话说2024年的时候,有个人在火车站上摔伤了,就去告了车站要索赔4万多呢。这事儿得从2024年6月说起,王悦和同伴搭动车到广西桂林的一个车站下车。当时王悦身上背了个大包,右手拎着20寸的行李箱,左手还提着好几个塑料袋。因为想着楼梯最近,王悦就选了楼梯通道出站。结果刚走到楼梯中间平台,她就突然摔了一跤,疼得根本站不起来。工作人员发现了赶紧把她扶起来,还给她弄了个轮椅方便她去看病。后来医院检查说她右踝骨折了。 王悦觉得桂林这个站有责任,就把南宁铁路局给告了,官司打到了广西柳州铁路运输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还有误工费之类的,一共加起来4万多。 法院查了一下说桂林那个站其实挺负责的。他们给旅客准备了扶梯、直梯和楼梯三种出门设施。事发的那天楼梯上都有防滑槽和扶手,台阶旁边还写着小心台阶之类的警示语。而且站台上面还有个雨棚遮挡着。当天楼梯地面也没水也不滑滑的。 法院觉得公共场所管理者的安全义务不是无限的,得有个度才行。判断一个地方安不安全要看性质、风险、管理能力和旅客自己的行为啥的。这次桂林那个站已经把该做的都做了。 反过来看看王悦吧,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知道背那么多东西下楼梯可能会挡住视线或者不稳吧。可是她还是没选那个更方便更安全的直梯或者扶梯。王悦自己没尽到小心注意的义务。 所以法院最后驳回了王悦的所有要求。法官还提醒大家呢,公共场所管理者虽然该做好防护措施和标识给大家看,但是他们也没法保证所有意外都不会发生。咱们自己出门的时候还得小心点才行,特别是拿大件东西的时候最好选安全点的路走,自己才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