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以公共法律服务为抓手多维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法治与团结进步同频共振

问题——民族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如何更有效“落地见效” 民族地区——公共法律服务既关乎民生——也关系到凝聚共识。现实中,一些边远地区仍存在法治资源分布不均、群众法律服务获得感不够稳定、纠纷多发且调处成本较高等问题。尤其在跨区域务工、未成年人保护、涉企合规、跨境电商等新情况不断出现的背景下,如何让各族群众真正做到“遇事找法、解决靠法”,并在法治实践中不断增进对国家、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成为基层治理必须直面的课题。 原因——从“懂法”到“信法”,需要文化转译与制度供给“双轮驱动” 广西多民族聚居,语言文化多样,单一的宣讲式普法难以覆盖不同人群。实践表明,法治理念要转化为稳定共识,既要解决“听得懂”的表达,也要提供“用得上”的服务,更要形成“办得成”的制度联动。基于此,广西将公共法律服务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法治社会建设,探索以文化载体传播法治、以权利救济体现公平、以协同机制提升治理效能的路径,推动法治从文本走进生活、从理念变成习惯。 影响——三条路径相互支撑,形成共同体意识培育的实践链条 其一,以法治共识凝聚政治认同。广西把法治宣传与民族文化结合,强调“可听、可看、可参与”。一些地方依托“法治三月三”“民歌普法”等群众活动,把抽象条文转化为山歌对唱、节庆互动等表达,让法治话语进入熟悉的生活场景。通过双语普法、线上平台传播等方式扩大覆盖面、提高触达率,推动法治观念在多民族社会中形成“多元一体”的共同认知,促进各族群众对“五个认同”的理解从知识层面继续走向情感与日常生活。 其二,以权益保障彰显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共同体意识能否稳固的重要检验。广西依托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和便民服务网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困难群体倾斜,突出普惠、均等与实效。在劳动者权益维护、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通过跨地区协作、专业力量介入等方式提高救济效率,让群众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到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保障不分民族不分地域,从而增强对共同体的信任与归属。 其三,以法治协同创新治理体系。民族地区纠纷类型多样,既有婚姻家庭、邻里土地等传统纠纷,也有产业链、互联网交易等新型纠纷。广西在坚持国家法律统一实施的前提下,注重与基层治理经验衔接,推动多元解纷机制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一些地方探索“山歌调解”“石牌调解”“鼓楼调解”等具有民族特色的调处方式,并通过双语调解、特色调解室等安排,兼顾语言沟通与风俗理解,做到守住法治底线、尊重合理习惯,提高纠纷化解的接受度与执行力。同时,通过“自治区—市—县”联动、下沉培养“法律明白人”等举措,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让法治服务更可及、治理运行更顺畅。 对策——在均等化、专业化、数字化、协同化上持续用力 面向新形势,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仍需在四个上加力:一是推进均等化供给,围绕边远乡村、易地搬迁安置点、流动人口集聚区等薄弱环节补齐短板,确保基本服务有人负责、有效运转。二是提升专业化能力,完善劳动争议、未成年人保护、涉企合规、跨境电商等领域的专业服务供给,以更精细的服务回应新业态需求。三是深化数字化赋能,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完善智能检索、远程咨询、预约办理等功能,让群众少跑腿、服务更高效。四是强化协同化治理,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推动司法、行政、行业组织与基层自治力量同向发力,形成问题联治、风险联控、矛盾联调的合力。 前景——以法治方式促进共同发展,夯实共同体建设的社会基础 随着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沿边开放和县域产业升级持续推进,民族地区对规则化、专业化法律服务的需求将更加迫切。广西公共法律服务的实践表明,法治不仅用于化解矛盾,也是促进公平机会、稳定社会预期、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保障。下一步,随着制度供给健全、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层治理协同更紧密,公共法律服务有望在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中发挥更大作用,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

法治是民族团结的重要基础,文化是心灵相通的纽带。广西的实践表明,只有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入民族文化土壤,才能让各族群众在每一起案件、每一项服务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日常生活中逐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既是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也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