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义乌发生一起冒充消防人员的招摇撞骗案件,引发社会关注。
违法行为人王某利用虚假身份在多家场所进行所谓"消防检查",其荒唐行径最终被识破并受到法律制裁。
事件起因于一次可疑的夜间"检查"。
三月中旬,自称"王参谋"的男子先后现身义乌市稠江街道某娱乐厅和足浴店,身穿消防制服对场所进行检查。
其检查方式极不专业,仅关注灭火器和员工知识掌握情况,对消防通道、消控室等重点部位置若罔闻。
当管理人员质疑其单独行动时,王某谎称"还有一组人在隔壁酒店"。
足浴店随即向隔壁酒店核实,发现并无其他检查人员,遂向相关部门举报。
经消防救援部门逐级核实,近期并未安排此类检查活动。
公安机关随后介入调查,查明王某在三月十一日至十三日期间,身着盗版消防员制服,先后窜至北苑街道、稠江街道内的四家公共娱乐场所进行虚假检查。
虽未直接骗取钱财,但其行为严重干扰了社会管理秩序,损害了消防救援队伍的形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属于违法行为。
考虑到王某主动投案并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公安机关依法从宽处理,对其处以十日行政拘留,并收缴其作案工具消防员制服两套。
此案暴露出社会单位在防范虚假检查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为此,消防部门针对性地发布了识别真假消防检查的三个要点。
其一,看人数。
正规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会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单独夜间访问的多为诈骗。
其二,看内容。
真正的消防检查涉及消防设施运行、安全疏散通道、消控室值班等多个方面,不会只关注灭火器一项,更不会对业务知识含糊其辞。
其三,看收费。
消防部门从不收取检查费用,也不推销任何器材,凡以检查为由要求付费的基本可判定为假冒。
消防部门同时提醒,社会单位和市民如对检查人员身份存疑,应立即拒绝其进入,并拨打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公开电话或"12345"进行核实。
发现可疑人员或遭受诈骗,应保留证据,第一时间报警。
公共安全不容“角色扮演”,执法权威更不能被个人虚荣消费。
对冒名行为依法惩处,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应有之义;对程序规范的广泛普及与对核验机制的持续完善,则是减少风险的治本之策。
只有让每一次检查都经得起核验、每一次整改都对准隐患,才能把安全防线筑得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