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法院开“股东会”

2013年,宛城区红泥湾法庭受理了一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原告某农业公司指称股东黄某长期占有公司证照、印章等经营资料,损害公司利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返还相关资料并赔偿损失。 3月13日,在宛城区人民法院红泥湾法庭的调解室内,承办该案件的郭凤香法官把三名股东召集到一起,开了一场特殊的“股东会”。 李亚瑾代表宛城区法院表示,这次开庭给了双方一个很好的沟通平台。这场特别的股东会让各方把问题摊开来说,把心结解开了。经过郭凤香法官细致调解,三方在公司印章证照规范化管理、健全财务制度等关键问题上达成共识,最终提交了撤诉申请。 郭凤香法官在接手案件后意识到,这起看似简单的返还印章案背后其实是管理问题。她认为单纯判决难以化解根本矛盾,还可能加剧冲突。于是她决定组织股东召开“股东会”,让大家坐下来坦诚交流。 郭凤香告诉三位股东:“今天把你们叫来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是让你们坐下来好好聊聊。”在法官的指导下,他们围绕核心矛盾展开讨论。通过一个上午的交流,双方终于解开了心结,重建了信任。 这次通过法庭议事的方式化解纠纷,既给企业吃下了定心丸,也为今后发展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宛城区法院一直致力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宛城区法院下一步将继续探索新路径,通过示范诉讼等方式寻求最佳解决方案,降低企业解纷成本,推动市场主体稳健发展。(李亚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