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于都的一起高空抛物案件在2021年3月1日有了结果,被告人罗某被判了拘役五个月,还得交两千块罚金。这事儿闹得挺大,是因为他心情不好,就把饭碗碟子从楼上扔下去了。结果碎片把下面路过的赵某右小腿给划破了。你想想看,下面可是人来人往的过道,这可太危险了。罗某当时可能没意识到,他这个举动对不特定的人都有生命威胁。 法院说他的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这可不是小事儿。其实2021年3月1日这天开始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里,就把这种扔东西的行为专门列出来了,哪怕没伤人也得负刑责。这说明法律现在对高空抛物管得严了。 罗某在庭审里还说他就觉得扔个东西发泄一下没啥大不了的。这就是法律意识淡薄嘛。这件事就是最好的例子,告诉大家高空抛物不再是道德问题了。那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021年3月1日那天起这个法律开始实行了,所以江西于都县人民法院这次审判也是在给大家做个示范。 话说回来,这个判决不光是惩罚了罗某,也是给大家提个醒。窗户和阳台可不是你想发泄就发泄的地方。人家的安全肯定不能成为你的出气筒啊。 这种事要是多了去了可怎么办?大家都得注意了。安全是最基本的幸福保障嘛。要想消除这个隐患,不光是要靠法院判刑来震慑人,社区物业也得好好管管,还有大家自己也要懂得遵守规矩才行。 反正啊,咱们老百姓过日子要学会用理性合法的方式来解闷子才行。只有大家都敬畏法律、守护安全了,“从天而降”的伤害才能彻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