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法治政府建设进入提质增效关键阶段,基层治理实践丰富,但不同地区、不同条线在制度供给、执法规范、政务服务体验和数字化治理等方面仍存在发展不均衡现象。
一些好经验停留在单点突破,缺少可量化、可推广、可评估的制度化成果,难以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如何把分散探索转化为系统创新、把个案经验提升为可复制做法,成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的现实课题。
原因:一方面,全面依法治国持续向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需要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对治理方式、执法质量、权力运行约束提出更高要求。
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市场主体和群众对公平透明、便捷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期待更强,对行政决策合法性、执法程序正当性、公共服务可及性等提出更具体诉求。
在此背景下,以创新项目培育工程为抓手,集中甄选一批方向准、成色足、推广性强的实践样本,具有必要性与紧迫性。
影响:本次评审会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邀请省委政法委、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代表,以及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专家和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与,从项目选题、案例创新、推广价值、文字表达等维度对58个项目进行评审。
这种“部门+专家”联合把关机制,有利于把政策导向、法治要求与实践可行性统一起来,推动创新成果更贴近治理痛点、更符合制度逻辑、更便于复制落地。
通过评审筛选形成的项目库,还将为后续示范创建提供可对标的“路线图”和“工具箱”,带动各地各部门在规范执法、优化服务、风险防控与矛盾化解等方面协同提升。
对策:会议提出,要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围绕政治高度、法治力度、民生温度、创新维度、引领信度、推广广度、文字精度等“七度”要求,切实评选出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项目。
落实“七度”标准,关键在于把评审结果转化为可操作的推进机制:其一,突出政治引领与依法行政主线,确保项目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同向发力,防止“为创新而创新”。
其二,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鼓励围绕行政执法规范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基层综合执法、行政复议与应诉、信用监管、自然资源和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拿出硬招实招,用数据和案例说明成效。
其三,完善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表达,将成熟做法固化为流程规范、标准指引或制度文件,提升跨地区、跨部门推广的适配性。
其四,注重成果转化与持续评估,对入选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推动试点—评估—优化—推广闭环运行,避免“评完即止”。
前景:从全国范围看,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正在由点到面拓展,竞争比拼的是制度创新能力与治理现代化水平。
湖北以创新项目培育工程为牵引,集中遴选具有地方特色又符合国家标准的示范项目,有望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增强群众获得感等方面形成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改革成果。
下一步,随着项目落地、经验迭代和跨区域推广机制完善,湖北有望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中树立新标杆、打造新品牌,并以更多制度型成果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
法治政府建设,既是一项制度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
从顶层设计到基层实践,从制度创新到成效转化,每一个环节都考验着治理者的智慧与担当。
湖北此次以系统化评审推动创新项目培育,折射出地方治理从"经验驱动"向"标准引领"转变的积极趋势。
期待更多具有示范价值的法治实践从荆楚大地走向全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根基持续夯实贡献地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