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务院办公厅获悉,《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已于1月25日正式印发。这是我国首次针对政务移动应用出台的系统性管理规范。办法发布,意味着政务数字化建设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用、管得住”,进入更注重规范与质效的阶段。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各级政府部门陆续开发建设政务应用程序,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上发挥了作用。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实践中也出现应用数量过多、功能重复、甚至变相强制使用等问题。基层工作人员手机里往往要安装多个政务应用,频繁打卡签到、统计在线时长,不仅增加负担,也容易滋生新的形式主义。 针对这些问题,新出台的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县以下单位原则上不得开发建设政务应用程序。此规定直指基层端“多头建、重复建”的突出矛盾,从源头减少不必要的建设。办法同时建立统一的备案管理制度,要求政务应用程序上线前必须履行备案程序,并在显著位置标示主办单位及备案编号;同时明确禁止以任何形式要求用户下载使用未经备案的应用。 在管理机制上,办法构建国家、省两级协同管理体系。国家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国政务应用程序管理工作,省级网信部门会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统筹协调。新建、改建政务应用程序需纳入信息化项目审批范围,开展立项审核,减少同质化建设。备案审核过程中,将重点关注应用程序是否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以及是否存在必要功能缺失等问题。 办法强调主办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建设、使用和安全管理等环节责任。政务应用程序备案前原则上应对功能完整性、性能稳定性、交互便捷性等进行验收,确保应用质量。对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主办单位在申请备案时需单独说明,并接受更严格审核。 从审批流程看,办法明确了时限要求:省级网信部门应在收到备案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完备性审核;国家网信办应在收到备案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和技术检测。限时办结机制既压实审核流程,也提升办理效率。 业内专家认为,办法出台表达出为基层减负的明确信号,也表明数字政府建设正从“铺摊子”转向“提质量”。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既能防止政务应用无序扩张,也能推动存量应用优化升级,让数字技术更好服务群众、支撑基层治理,而不是成为新的负担来源。
数字化不是形式主义的遮羞布;《管理办法》的出台,表明了中央整治“指尖上形式主义”的明确态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数字技术才能真正用于提升治理效能与公共服务水平。这项改革回应了基层关切,也为数字政府建设走向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更扎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