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医保局发了个通告,直接把严禁用死人或者监狱里服刑的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凭证去看病买药的事情给

说起来也真的是太厉害了,马鞍山市医保局这次可是真的动真格了。在3月30日这天,市医保局就发了个通告,直接把严禁用死人或者监狱里服刑的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凭证去看病买药的事情给说清楚了。 大家都知道,像这种拿别人的医保卡去冒用的行为,早就被《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给定为欺诈骗保的违法事儿了。这次通告重点堵了两个大漏洞,一个是针对已经去世的参保人员,一个是针对正在服刑的参保人员。 先说已经去世的参保人。如果家里人想给这位去世的人把医保关系给停掉,得去参保地的医保窗口办手续。去的时候得带着医院或者公安局开的死亡证明,或者殡仪馆的火化证原件。只要手续办好了,这钱就能享受至死亡当天。要是卡里还有没结算的医疗费或者个人账户里有钱,家属按规矩去报个销或者退回来就行。 再说说正在服刑的参保人。家属只要拿着法院的判决书之类的法律文书,就可以通过网上大厅或者窗口去办暂停手续。等到刑满释放后再拿释放证明去办登记:如果年纪还没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接着参加职工或者居民医保;如果服刑前已经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的人,回来后直接恢复原来的待遇就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去世或者服刑期间没及时把手续办完,结果被别人拿去冒用了的话,那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严重的还会交给警察处理。所有定点的医院和药店都要严格查身份证和人是不是对上号了,绝对不能让冒名顶替的事儿发生。 大家伙儿要是发现这种违规的事儿也别闷声不响的,多盯着点举报举报吧!一经查实有奖励哦! 责任编辑是二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