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2岁程序员加班猝死,被认定工伤认定时没把活儿干细

最近,广东省出了一件让人心酸的事。高某是个32岁的程序员,就在今年2023年12月的周末,他在加班期间突然晕倒,然后就这么走了。这事儿闹得挺火,大家都在议论呢。 高某生前是在视源股份公司干的,搞技术研发。他家属后来告诉记者说,公司在配合办工伤认定的时候没把活儿干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是员工在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了或者抢救不过来在48小时内挂了,都能算工伤。高某家人觉得,公司虽然在2023年12月下旬把材料交到了人社部让人家受理了,可就是不给全材料。 人家家属想看看后台记录都不行,公司居然说这是商业机密不让看,连人家在事发前凌晨登录过系统也不给证。律师说这不行,《条例》第十九条写得明明白白,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材料。要是拒不提供或者不全,人社部门照样可以根据家属的说法来定夺。 现在人社部那边已经管这事了,还在查呢。除了工伤认定这块儿,家里人还有别的不满意。他们说公司没打招呼就把高某的工位全清了,东西也给扔了。公司到现在也没回个话。 说到赔钱的事,公司提出来给39万块钱当人道主义抚恤金,还特意说明这不是工伤赔偿。不过他们还弄了个50万块钱的违约金条款。意思就是如果家属还想走别的路子要钱的话,得把这39万吐出来,再赔50万。 高某的代理律师一听就觉得不对劲了。这是不是变相地不让员工去维权啊?这规定要是真能生效就怪了。 有懂行的专家分析说啊,有些老板处理这种事儿的时候就是喜欢搞经济补偿的形式主义。虽然协议解决纠纷挺常见的,可不能拿限制别人权利当借口。《劳动合同法》早说了这种条款无效。 再往远了看这事儿啊,正好反映出现在数字经济时代的问题。大家都在搞远程办公、弹性工作制,工作时间跟休息时间根本分不清。这对认定工伤、界定工作时间都成了新难题。 这几年互联网行业员工加班猝死的情况越来越多了。看来得赶紧把那些劳动保障的制度给完善完善才行。这不仅仅是解决一个人的事啊,而是整个新就业形态下怎么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问题。 企业作为雇主必须得依法办事配合调查才行;相关部门也得管管才行。只有在法律的框架里把大家的权利都平衡好了,才能让劳动关系更和谐稳定嘛!现在这事儿还在继续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