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于2026年调整高温津贴标准 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

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成本上升,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新课题。江苏省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宣布,将在2026年调整高温津贴,更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高温津贴是保护劳动者在恶劣工作环境中基本权益的重要制度。根据现行规定,江苏省高温津贴适用于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在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目前标准为每月300元,支付周期为6月至9月共4个月,覆盖全年高温最集中的时段。 在发放机制上,江苏省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规范体系。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享受税前扣除待遇。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工资,防暑降温用品费用也不得冲抵津贴。用人单位应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方式明确发放办法,确保制度透明可行。对于实际出勤情况不同的劳动者,可按实际从事高温作业时间折算,非全日制劳动者也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说明了制度的灵活性和公平性。 当前,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不断增加,这部分群体的权益保障面临新挑战。江苏省在调整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将实施劳动者权益保障拓展行动,加强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保护,关注超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为更好维护劳动者权益,江苏省将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机制,畅通维权渠道。通过建立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可以及时化解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报酬、社会保障、休息和安全等合法权益。

高温津贴的调整不仅是数字变化,更是对劳动价值和生命健康的制度回应。把补偿机制做实,把协商机制做强,把维权机制做畅,才能让制度在酷暑中真正发挥作用。随着江苏推进高温津贴动态优化并拓展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保护从"有规定"走向"能落实"的路径将更清晰,也将为高质量发展奠定更稳固的民生与用工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