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检察日报社的“方圆”微信公众号推送了一篇文章,详细披露了女童遭小区超市老板猥亵反被诬陷一案的处理经过。这天,一名8岁女童小花独自前往超市购买零食。随后她宣称遭到老板张豪的猥亵,并在父母陪同下报警。张豪56岁,经营着一家小区门口的烟酒小超市。DNA鉴定结果表明送检材料中并未提取到张豪的生物痕迹。张豪否认指控,声称小花有偷窃习惯,是被他发现后故意报复诬陷。由于现场没有安装监控,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直接物证,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但在法庭外的公共监控画面中,记录了小花进出超市的巨大反差:案发当天下午3点多,她蹦蹦跳跳跑进超市时脚步轻快;然而十几分钟后却慌慌张张跑出超市,脚步凌乱几乎要摔倒。检察官据此判断事情不寻常。为了避免对小花造成二次伤害,检察机关没有让她参与任何办案环节。检察官通过反复观看录像发现小花讲述得有条有理,便请她妈妈询问张豪家二楼陈设情况。小花很快回答有床、床头柜、蓝色塑料盆和红色椅子等细节。检察官联系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建议二次勘查现场固定物证照片。公安机关二次勘查发现小花描述的内容与现场情况完全吻合。庭审当天张豪依旧否认所有指控。检察官将现场照片展示给张豪看并提问:“你当庭供述从未带小花去过二楼卫生间?”张豪回答没有。检察官继续追问细节是如何得知的?一连串质问让张豪慌乱无措。最终法院采纳检察院指控意见判处张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随后检察院拍摄视频委托心理咨询师看望小花并带回好消息:“坏人终于被抓走了”。网友纷纷为这个勇敢的小朋友点赞并称赞检察官细心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