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岐山破获涉老诈骗案 廉价锅具包装成"养生神器"骗取300余名老人近10万元

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在陕西省岐山县及周边乡村展开。

2024年下半年,三名年轻人吴某、王某和陈某驾车往返于多个乡镇,专门针对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实施诈骗。

他们从网络渠道以极低成本采购普通厨具,成本仅为19元一口的锅具和32元一套的菜刀,经过精心包装后,被冠以"高科技养生产品"的名义,标价698元对外宣传。

犯罪嫌疑人采用了一套完整的欺骗话术。

他们声称厂家搞推广活动,产品完全免费赠送,目的仅为积累口碑。

这一说辞充分利用了老年群体信息获取渠道有限、对优惠信息敏感的心理特点。

为增强欺骗的可信度,吴某和王某在现场进行了极具煽动性的表演,甚至采取扇自己耳光等极端手段,声称"谁收钱谁是孙子",以此营造"只送不卖"的虚假氛围。

骗局的核心环节在于"诚意金"的收取。

犯罪嫌疑人以"数量有限、防止重复领取"为借口,要求有意领取产品的老人交纳300元作为"诚意金",并特意鼓励没有携带现金的老人返回家中取钱。

这一步骤看似合理的解释,实则是精心设计的陷阱。

待老人们交付现金后,三人以"检查产品质量"为名引导老人拆阅包装,趁老人注意力分散之际,驾驶员陈某迅速发动车辆,三人携款逃离现场。

案件的发现源于2024年10月一位老人的报案。

岐山县公安局初步调查发现,周边多个村庄均有类似被害情况,遂将其列为重点案件。

面对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被害人分散且记忆模糊的困难,公安机关采取了创新的侦查手段。

派出所一名老年女职工伪装成村民,携带隐蔽设备混入现场,完整记录了从宣讲、表演到收钱逃离的全过程。

这份关键证据为后续侦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犯罪嫌疑人再次现身某村时,守候的民警当场将其抓获。

经查证,三人共骗取317名老年人钱款9.75万元。

案件定性过程体现了检警协作的重要意义。

岐山县检察院检察官杨浠在协作会议上指出,案件的核心不在于产品本身的价值,而在于犯罪嫌疑人如何通过虚构"退款"事实,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

这一观点的提出,使侦查方向得以调整,公安机关随后采用表格化提纲对317名被害人进行高效取证,并收集了大量未交钱村民的证言,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了诈骗话术的一致性。

2024年12月15日,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曾提出应按"销售伪劣产品罪"定性,并要求出具伪劣产品鉴定意见。

但办案检察官坚持认定为诈骗罪,理由在于被害人交付钱款的真实意思并非购买商品,而是基于犯罪嫌疑人虚构的"免费获取"承诺。

犯罪嫌疑人通过精心设计的骗局,非法占有了被害人的财产,这一本质特征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这起案件的处理为同类涉老诈骗案件的定性提供了重要参考。

它表明,在认定此类案件时,应当重点关注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和被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能仅从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出发。

这种理性的法律分析,有助于更加准确地打击针对老年人的诈骗犯罪。

涉老诈骗的可怕之处,不在于话术多么“高明”,而在于它精准利用了老年人对实惠的期待和对“权威背书”的信任。

对这类案件的处置,既要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更要把教训转化为制度化的提醒与守护。

只有把风险识别做在前、把关爱陪伴落到细处、把联动治理织得更密,才能让“免费赠送”的幌子无处遁形,让老年人更安心、家庭更放心、乡村更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