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一派出所教导员猥亵未成年人获刑引发争议 家属申请抗诉要求依法从严惩处

问题:执法场所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司法处置引发社会关注 2025年6月16日,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一名15岁女孩随母亲到当地派出所处理纠纷。期间,派出所教导员李某以工作需要为由要求女孩母亲回避,办公室内对女孩实施猥亵,并以拘留等言语进行威胁。事后女孩向家人反映并报警,主管部门立即展开调查。 2026年3月16日,霞浦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制猥亵,犯罪情节严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李某未提出上诉。 目前判决正在执行中,但受害人家属对量刑提出异议。3月20日,女孩父亲向霞浦县人民检察院提交刑事抗诉申请,认为应从严惩处"利用职权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正在依法审查抗诉申请。 原因:权力约束不足 制度存在漏洞 这起案件发生在派出所内,涉案人员身为执法者却滥用职权侵害未成年人,暴露出多上问题:个人法律意识淡薄、职业操守缺失;未成年人询问环节中监护人陪同、录音录像等制度执行不严;基层单位监督问责机制不够完善。 影响:多重伤害危及执法公信力 未成年人身心脆弱,此类侵害会造成长期心理创伤。更严重的是,案件发生在执法机关内部,直接损害群众对基层执法的信任。这不仅增加社会治理成本,还会影响警民关系和执法队伍形象。 对策: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1. 规范涉未成年人执法程序:严格落实监护人在场、录音录像等要求,减少单独接触机会。确需单独谈话的必须严格审批登记。 2. 强化问责机制:对利用职权实施侵害的行为从严惩处,同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行业禁入。 3. 建立救助机制:为受害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注重隐私保护。 4. 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检察、纪检和社会监督协同机制,建立投诉举报快速核查制度。 前景:个案推动制度完善 检察机关将依法审查抗诉申请。无论结果如何,本案已凸显出涉未成年人执法风险问题。预计对应的地区将以此为契机,完善执法规范、加强监督管理和队伍建设。

这起案件再次警示我们:执法者违法对社会规则的破坏尤为严重;案件后续处理不仅关乎个案正义,更是司法系统自我净化的体现。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必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违法行为,通过制度约束权力,才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