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蕉城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以司法方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期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中,蕉城区人民法院发现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婚生女陈某某长期跟随祖父母生活,母亲雷某某在陪伴、品德培养等家庭教育的关键环节明显缺失。这种情况在当前社会具有一定代表性,反映出部分离异家庭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认识不足。 造成家庭教育缺位的原因是多上的。一些父母将抚养责任简单理解为提供物质条件,而忽视了精神陪伴的重要性。婚姻关系解除后,部分当事人还会将子女抚养与夫妻矛盾混为一谈。本案中,父亲因犯罪入狱,母亲又疏于履行监护职责,使陈某某陷入"双重失护"的困境。 这种监护缺位的后果不容小觑。心理学研究表明,成长期缺乏父母关爱的儿童,出现心理行为问题的概率是正常家庭的2.3倍。正处于人格形成关键期的陈某某,长期亲情缺失可能影响其社会适应能力和心理健康。 面对此情况,蕉城区人民法院果断启动司法干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法院创新采用"指导令+告知书"双重法律文书,强制要求雷某某接受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同时明确离异父母的共同教育责任。承办法官还通过远程视频重建母女联系,向祖父母阐释探望权的法律意义,构建起"司法督促+亲情修复"的保护网络。 本案的处置具有示范意义。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400万未成年人经历父母离异,其中15%面临监护缺失风险。蕉城法院的做法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实践样本。该院表示将继续推进家庭教育司法保障体系建设,通过随案提示、与专业机构联动等方式,推动形成"国家支持、司法保障、家庭负责"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家庭教育不是"家庭私事",而是法律明确的监护职责,也是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一环。当离婚、服刑等家庭变故发生时,司法力量的及时介入既是对个体孩子的守护,也是对社会共同责任的提醒。只有让每一位父母在法律框架内学会承担、学会陪伴、学会科学教育,才能让未成年人在家庭的温暖与法治的保障中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