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一男子因经济问题离婚,法院判决生效后双方都没上诉

你知道吗?最近古蔺县有个案子挺有意思。原告陆某菊和第三人唐某甲是夫妻,俩人2006年结的婚。后来陆某菊在广东中山碰到被告成某梅,两人扯上了关系。2022年唐某甲用弟弟的名义开了个公司,他自己在负责经营。到了2023年1月到7月,唐某甲和成某梅之间有好几次微信转账。 2023年7月,陆某菊怀疑丈夫和这个成某梅关系不正常,俩人就吵起来了。2024年2月,陆某菊就跑去法院告成某梅,说唐某甲送了20万给她,还想让她赔10万精神损失费。法院当时看证据觉得不够充分,就判陆某菊败诉。不过判决生效后双方都没上诉。 结果到了2025年7月,陆某菊又拿同样的理由去告成某梅。这回证据主要还是那些微信聊天、转账记录和吵架的视频,时间跨度拉长了,显示2021年到2024年间转账特别频繁。最让人吃惊的是,唐某甲在这次开庭里完全变了调。他承认以前在法庭上说的都是假话,说他和成某梅确实好过一阵子,但现在已经分了手。他还说成某梅骗他钱。 被告成某梅当然死活不承认有啥不正当男女关系。她说那些钱是她给唐某甲介绍客户赚的介绍费,是正常商业合作。她觉得原告提交的那些聊天记录和视频只能证明她们俩因为经济问题吵架,根本证明不了什么男女关系。 古蔺县法院最后在2025年9月30日下了裁定。法院说陆某菊这次起诉跟第一次说的事儿一模一样。虽然她补充了后面的转账记录,但这些证据跟之前的一样,没啥本质区别。所以这就算是重复起诉了。 至于唐某甲在法庭上说的话前后矛盾,法院也拿他没办法。因为按照“禁止反言”的规矩,当事人不能随便推翻之前说过的话。既然唐某甲之前已经在法庭上认可了他和成某梅只是经济往来,现在又说有不正当关系来帮老婆说话,那法院就不采信他后面的说法。 所以综合来看,陆某菊没新证据就又来告人家一次构成重复起诉;唐某甲改口也没用。法院最后就把她的起诉给驳回了。 这事儿也挺有教育意义的吧?告诉大家办这种事得讲规矩、讲诚信。像这样的民事官司必须按法律程序走,不能随便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