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丽给老高借了9.5万元,阿庆离婚不到一年就得接盘。这事儿发生在厦门,老高把小丽和阿庆一起告到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有规定,借贷给夫妻的钱需要双方共同签字或者明确用途。阿庆和小丽在离婚协议里写得清清楚楚,所有债务都归女方承担,这9.5万元也包含在内。老高不管这一套,坚持让阿庆还钱。小丽的支付宝和银行流水记录显示,这笔钱到账后没多久就转给了别人。小丽和阿庆微信聊天记录里还提到过她欠了约200万元的赌债。这一证据说明借款没有用于家庭开支。法院审理时认为,这笔9.5万元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老高没办法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就只能自己承担败诉后果。最终法院判决小丽个人偿还9.5万元欠款,阿庆不用还钱。法官也借此机会提醒公众,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立了“共债共签”的原则,借钱给夫妻一方时最好让双方共同签字或者明确款项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