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市公司因实际控制人婚姻关系变化引发的股权调整再次受到关注。卓胜微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许志翰通知,其与张昱已解除婚姻关系,并就财产分割作出安排。根据协议,许志翰将其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划转至张昱名下;同时,协议对张昱未来股份转让设置年度比例上限,并在许志翰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深入加严约束。公告还披露,张昱将其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提案权等非财产性权利,以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方式委托许志翰行使。
上市公司实控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早已不只是私人事务,也关系到投资者权益与企业长期发展。频繁出现的“天价离婚”现象像一面镜子:一方面折射出资本市场的财富效应,另一方面也暴露出部分公司治理的薄弱环节。在注册制改革持续深化的背景下,如何在尊重个人财产权利的同时,落实公众公司的责任,构建更具韧性的制度与治理体系,值得监管层、市场主体与法律界共同思考与推进。只有夯实治理基础,才能更好护航科技创新企业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