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超额完成2025年十大民生实事 惠及老年、困难群体及特殊教育等领域

梅州市日前通报了2025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克服困难,有力有序推进方案制订、任务分解、资金下达、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32项具体任务实现全面完成,进一步夯实了人民群众的幸福基础。

在养老服务和老年人保障方面,梅州市建立了较为完整的老年人健康管理体系。

全市为2608名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免费提供服务,完成率达173.87%,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同时,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达到46.42%,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72%。

在养老人才队伍建设上,全年组织养老服务人员培训5578人次,完成率达223.12%。

评定为一级以上服务等级的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达82.05%,县级公办养老机构服务等级达到二级以上的比例达100%,整体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在社会救助和困难群体保障方面,梅州市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标准和保障覆盖面。

全市城镇低保标准统一为862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不低于664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占城镇低保标准的比例达到77.03%,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均高于2024年度水平。

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统一为不低于138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不低于1063元/人/月,达到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6倍的要求,确保特困人员生活有基本保障。

针对困难群体的动态管理,梅州市建立了科学有效的预警监测机制。

市政府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低收入人口预警监测系统,全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处置及时率达到100%。

为全市8840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建立了动态信息档案,探访率达到100%,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得到及时关爱和帮扶。

在残疾人和孤儿保障方面,梅州市完成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提标工作。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202元/人/月提高到209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270元/人/月提高到280元/人/月。

集中供养孤儿省定最低标准从2295元/人/月提高到2375元/人/月,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1484元/人/月提高到1536元/人/月,保障标准的提升反映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切。

在就业创业方面,梅州市多管齐下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

全年新建8个就业驿站并投入正式运营,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搭建了更加便利的对接平台。

募集就业见习岗位2431个,完成率达108.04%,为青年群体提供了更多实践机会。

全面落实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认定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121宗,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80.52万元,有效保障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

在教育发展方面,梅州市着力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的均衡发展。

新增11个乡镇(街道)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辐射带动超120所镇村幼儿园提升保育保教工作水平。

新增10个省级首批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辐射涵盖8个县(市、区)53所幼儿园,薄弱幼儿园办园条件持续改善。

梅县区梅北中学、蕉岭县晋元中学、大埔县大麻镇英雅家炳学校均完成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任务,校园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对蕉岭县华侨中学开展融入式托管帮扶,通过交流互访和教研活动,有效提升了蕉岭县华侨中学的管理水平和教研备考能力。

在特殊教育保障方面,梅州市将生均公用经费向特殊教育倾斜。

全市涉及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共需资金1856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出台《关于建立全市特殊教育学前和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政策的通知》,将学前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的生均拨款政策向特殊教育倾斜,惠及残疾学生超3400名,进一步保障了特殊群体的教育权益。

在妇幼健康服务方面,梅州市为19069名孕妇免费提供了地中海贫血筛查、唐氏综合征筛查等产前筛查服务,为新生儿进行疾病筛查,预防和早期发现遗传性疾病,保护母婴健康。

同时,梅州市多渠道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让更多家庭能够获得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托育服务。

民生实事的“完成”不是终点,而是公共服务提质升级的新起点。

把群众身边的小事办实、把制度设计的难事办成,考验的是一座城市的治理韧性与执行力。

持续聚焦重点人群、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让政策更精准、服务更便捷、保障更可持续,才能把民生温度转化为发展动能,在稳预期、强信心中凝聚更广泛的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