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万多块钱是他俩五年乞讨赚的32万里的一部分

最近,宁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办完一起挺有意思的案子。这事发生在2020年10月,贵州的彭某和宁夏的张某在青海西宁街头认识了,俩人那时候都说是离了婚的。后来就好上了,过起了日子。 到了2024年7月,彭某陆陆续续给张某转了11.19万元。后来俩人感情出了岔子,彭某发现张某其实还没离婚呢。他觉得自己被骗了,就把张某告上了固原市原州区法院,想要回这11.19万。一审法院认为这笔钱是彩礼性质,因为双方一起生活过。法官也觉得挺为难的,最后判张某还80%,也就是89536元。 张某不服气,上诉到了固原中院。她在法庭上说,这11万多块钱是他俩五年乞讨赚的32万元里的一部分,还有照顾彭某的保姆费。但法院觉得她没拿出像样的证据来证明这些说法。 固原中院后来在2025年9月25日判了。法官说谁主张谁举证啊,张某拿不出证据证明钱是共同乞讨的收入或者保姆费。反倒是彭某提供了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这些东西,能说明钱是为了结婚给的。 法院最后驳回了张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法官还特意提醒大家,在谈恋爱这种事上要是牵扯到大额财物转移得特别小心,毕竟一旦婚姻不成就可能得把钱退回去。 这种案子虽然当事人比较特殊,但法律问题还是挺普遍的。大家不管在什么环境里建立关系,遇到大钱的事儿还是得保留点证据才好打官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