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商事法庭正式挂牌

深圳国际商事法庭把这次成立仪式当成了法治建设的里程碑,它不仅给粤港澳大湾区提供了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新平台,还将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添砖加瓦。3月20日,深圳国际商事法庭正式挂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张海波,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运龙,市委常委张礼卫,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负责人刘峥,以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菊花等一起参加了揭牌活动。国际商事法庭作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把涉外案件的审理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这些案件包括第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涉外调解协议确认案件还有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审查案件等。 为了让审判工作更高效规范,法庭还同步发布了中英文双语版《协议管辖示范条款》,这是为了让中外当事人更方便地通过协议把国际商事纠纷提交到深圳来解决。活动结束后法庭还举行了首场庭审,给中外当事人展示了深圳高效的司法服务能力。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也参加了揭牌活动并旁听了庭审过程。 这个法庭之所以能有如此高的起点,离不开30多年来深圳法院在涉外审判领域的持续探索创新。早在1988年7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成立了全国第一个涉外经济审判庭,开创了涉外审判专业化的先河。在“十四五”时期,深圳法院有26项经验举措被评为广东自贸区制度创新案例,还有2项经验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示范案例。国家发展改革委也把这些改革成果推广到了全国。 这次成立国际商事法庭是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的重要举措。法庭将专门管辖涉外商事案件,具体范围涵盖第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还有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等。 深圳地处改革开放最前沿,是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城市之一。这里涉外司法需求旺盛多样,因此成立这样一个专门的审判机构非常有必要。 揭牌活动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克俭宣读了有关批复文件,随后全体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活动结束后法庭进行了首场庭审并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国际商事案件。 国际商事法庭把此次揭牌当成一个新起点,今后会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 这个法庭不仅能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重要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平台,还能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国际商事法庭的成立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部署要求的具体落实措施,也是对深圳深化涉外审判机制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重要贡献的体现。